评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如何让好人不袖手旁观?

来源:广州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前几天,在网上公布的两段视频引发了网友的愤怒。

前几天,在网上公布的两段视频引发了网友的愤怒。其中一段视频显示,一名工作人员粗暴扯下一名女童背包砸在地上,并将孩子推倒;另一段视频则显示,一名工作人员强行喂一名男童吃下不明食物,后证实该不明食物是芥末。根据事后公布的情况,视频中画面的发生地点为携程亲子工作室(亲子园)内,而该工作室则是携程公司为了满足员工照看三岁以下幼儿而需要,而与某“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办的托儿服务设施。
视频公布后,立即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造成了重大的舆论事件。受害儿童的家长也在某社交问答网站上声泪俱下地详述事情经过。幼儿被虐待的惨状、家长的痛心疾首以及监管人员的冷漠跃然于文字之间,让人悲愤交加之余,又充满无力感。

根据该家长的描述,其子女送入亲子园三天的时间里,一直“在被恐吓、殴打、关进监控盲区、被塞芥末,喷清洁剂过程中度过”,但无论是向老师、院长还是公司的管理人员反映,都遭到了搪塞、推诿,相关工作人员的冷漠让人心寒。
一时间,携程公司以及与之合作的某第三方机构所属的社会团体成为了公众口诛笔伐的对象,而公安机关也及时介入,将涉案人员拘留,亲子工作室也被关停整顿。但大众的愤怒并不止于虐童者的受罚。有人谴责携程缺乏监管以及不作为,有人深挖其中的“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也有人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托儿管理服务应当如何分配资源和优化管理。这些问题都是此次虐童事件中反应出来的非常有价值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深究。对此,小编无意在本文中轻易站队下结论,只是希望受害的孩子早日康复病走出心理阴影,加害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当然,一切的事后惩罚都只是对已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的修复,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即使加害人能够受到及时的惩处,也比不上将伤害在发生之前就制止。在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中,如果亲子园的老师能够及时制止同事的行为,如果携程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尽监管义务,孩子受到的伤害或许会更小一些,甚至不会受到伤害吧。在这里,小编不禁想起了一句名言:
让坏人成功的条件是好人袖手旁观(The only thing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这句话一般认为是18世纪英国政治家埃蒙德·柏克所说,但也有人质疑其真实出处。不管无论如何,无论是柏克还是后来的约翰·密尔,都有过类似的表达,即如果好人无所作为,则坏人会得逞。在携程亲子园事件中,正因为工作人员和监管人员的不作为,才会长期存在伤害儿童的事件,而正是观察细致并及时进行抗争的家长及时作为,才有了事件的曝光和解决。
然而,要让好人不袖手旁观,谈何容易?
有人会说,不是我的孩子,为何要出面制止虐待?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正是许多人无法说出口,但却隐藏在内心深处,随时跳出来阻止人们“多管闲事”的重要原因。然而在一个社会里,所有人都不是完全独立的个体,中国古代就“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思想,而犹太大屠杀纪念碑上马丁·尼莫拉牧师那著名的诗句更告诉我们,纵容邪恶的结果是所有人都会成为受害者: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
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
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那时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
还有人会说,我想要见义勇为,但我害怕被孤立、被报复,甚至不被受害人理解。这种担心并非毫无现实依据,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人情往往优先于法律、规范,碍于人情世故,甚至担心打击报复,不敢制止违规或者违法行为的情况并不鲜见。在这种情况下,好一点的人能够洁身自好,虽然保持沉默但至少没有成为帮凶;而坏一点人的则是同流合污,成为作恶者的一员。
又有人会说,我不怕人情世故,但我担心法律无法保障我,反而将我视为坏人。这种观点在彭宇案后的一系列纠纷中屡见不鲜,不管彭宇案的真实审理过程如何,“法律不保护见义勇为”的刻板印象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形成。对此,今年10月开始施行的《民法总则》中载明了“见义勇为”条款,旨在通过立法扭转社会风气,其实效如何有待实践检验。
行文至此,小编也不禁感慨好人有所作为的不易,它不但需要个人高尚的品质和无畏的精神,也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有一些观点认为,现代社会成为了一个自私自利的社会,人人只顾自己的事情,如同被禁锢在孤岛上。当然,这种观念未免以偏概全,我们的社会也从来不缺乏为了别人、为了公共的事业而不顾自己利益,甚至献出宝贵生命的人士,如为了保护室友而献身的留学生江歌,为平凡冤案四处奔走的退休检察官张飚,正因为知道见义勇为的不易,他们的行为才如此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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