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车祸,却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真相究竟如何?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2017年3月10日,《庭审内外》走进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播出了新一期节目《车祸?人祸?》。看似一起普通的车祸,却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2017年3月10日,《庭审内外》走进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播出了新一期节目《车祸?人祸?》。看似一起普通的车祸,却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事情还要从照片上的这个男人说起,他叫熊某,原肇源县民意乡畜牧中心主任,去年的6月12号,熊某开车在民意乡米家砖厂附近,将被害人崔某撞倒。后又倒车从崔某身上碾过,崔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6月12日,熊某主动到肇源县公安局投案。
事实上,在事发现场,还有一个人和崔某在一起,他叫赵某。三个人的相遇只是偶然吗?

原来,崔某和赵某就是专门在等熊某,之前双方因为米家砖厂的问题,产生了一些纠纷。而熊某就是米家砖厂的实际所有人,因为烧砖需要用土,熊某利用职务之便,破坏草原,非法取土。
而崔某和赵某曾多次举报熊光跃的非法行为,为了息事宁人,熊某承诺给二人七万两千块红砖作为封口费。事发当天,熊某给二人打电话,约定在附近见面,解决问题。熊某说,就是在约定的地点,他撞了崔忠刚,但是他是误撞的。

在法庭上,熊某说当天他是为了躲摩托车,加上自己犯了糖尿病才导致撞了人。可是根据崔某的父亲说法和另一名当事人赵某的回忆,以及崔某临死前提供的证据,都推翻了熊某的说法。

庭审现场,公诉人问道:“车怎么停下来的,你不是都四肢无力了吗?”
熊某说:“车我没停。”
公诉人:“没停直接开走了?”
熊某答道:“嗯。”
公诉人又问道:“四肢无力,没有力气踩刹车,但有力气踩油门,是这意思吗?”

前后矛盾的说辞,让熊某的证言很难得到法庭的信任,最后他承认自己只是想吓唬一下两位敲诈自己的村民,并没有故意杀人的想法,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罚自己,而他自己也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

最后,被害人家属要求被告熊某,赔付原告赔偿金22万1900元,交通费1000元,丧葬费3万3419元,被抚养人生活费40万3245元,精神抚慰金23万元,合计89万78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光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案情比较复杂,待合议庭合议之后,再择日宣判。另一名当事人赵某因为敲诈勒索罪,已经被另案处理。
主持人:冲动是魔鬼。诚然,崔忠刚和赵明亮敲诈熊某在先,的确存在过错,但是熊某开砖厂,非法取土,也同样违了法,即便是对方敲诈勒索,熊某也应该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来解决。对于死者崔某来说,家里留下了一个五岁和一个六岁的女儿,还有一双年过半百的父母。一起事件,毁了两个家庭,值得人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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