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法律问题

来源:道可特法视界

文章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退休成为每个人不得不关心的切身问题,退休年龄、养老金、社会保险金等字眼牵动着每一个劳动者的神经。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退休成为每个人不得不关心的切身问题,退休年龄、养老金、社会保险金等字眼牵动着每一个劳动者的神经。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虽然仅仅涉及小部分人的利益,其所存在的问题仍然值得被探讨。
重磅荐文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其本意是对于从事繁重体力以及劳动环境相对恶略的工作者予以提前退休而进行劳动保护。目前我国关于特殊工作提前退休制度的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想要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有所思考,必须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有所了解。需要了解的是,一,什么是特殊工种,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需要哪些条件。关于什么是特殊工种,我国目前坚持“跨行业不比照、无目录不纳入”的原则。特殊工种名录必须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1993年前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为特殊工种的,且只限于本行业,其他行业不能参照。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单位,其他行业和单位不能参照执行。目前我国认定为特殊工种的包括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17种特殊工种,除以上17种特殊工种以外不可享受提前退休待遇。其次申请提前退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目前的有关政策,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1,职工所属企业必须是国有、集体企业。2、年龄达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累计满8年等三个主要条件。
通过以上对于特殊工种行业的介绍,可以看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存在以下问题。一,特殊工种目录亟待更新,在特殊工种目录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些新的工种可以逐渐的加入,比如在机房劳动的工种,原来是没有的,现在我们知道机房的辐射、噪音和长期处于计算机工作中的劳动消耗,这些需要逐渐纳入到特殊工种的行业中。逐渐把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与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体力和智力支付比较大的行业纳入到特殊工种的目录里来,使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寿命的延长以及他在劳动过程中劳动环境保护,和未来的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联系起来,形成一系列的制度,可以逐渐增强这些工种的劳动者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获得感。二、特殊工种退休条件严苛。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想要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制度必须要满足企业属性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此点要求,具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在我国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形成的现有情况下,很多民营企业,甚至是外资企业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忽略无法切实保障。另外,在实践中就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认定,也是特殊工种劳动者申请提前退休的重要障碍。上世纪90年代,很多劳动者从国有、集体企业转入民营企业工作,经济体制得以改变,相关配套制度却未独显,导致诸多劳动者申请提前退休时,20年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往往可以被认定的只有几年,导致申请提前退休困难重重。
保障少数者的合理权益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为在社会生活中奉献了更多的特殊工种劳动者建立更为完善的制度保障,很有必要,亟待解决。既然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也许比制度建立更为迫切的是制度的完善。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