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景姓女星因代言虚假广告,被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罚没722.12万元。继范某冰、某爽等人的“税法”普法、吴某凡的“刑法”普法之后,广告法的普法也正式进入普通群众的视线中。
那么,针对此次景姓女星的处罚事件,其中主要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01.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一般而言,广告代言人会涉及两方面的法律责任,一是行政处罚责任,二是民事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代言人在四种情形下会被市场监管局处罚,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包括:
①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②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③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④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情况来看,景姓女星违反的主要是前述第4种情形,即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景某应当知道知悉自己代言的是普通食品,不具备广告宣传的“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等保健或治疗功效,却仍然对该商品进行代言,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在本次处罚事件中,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除去没收景姓女星收取的全部代言费257.9万元,还以代言费为基数处以了1.8倍的罚款计464.22万元,基本上属于顶格处罚,可以看出,行政主管在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的虚假广告方面处罚极其严格。
此外,《广告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明星来说,广告代言收入应该是最大的收入来源之一,三年不能代言产品对比一次性的金钱罚没处罚来说,是更为严重的“隐形处罚”。
除去行政处罚方面的责任,代言人还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
也就是说,如果有消费者在使用了涉及虚假广告的产品后造成了生命或健康方面的损害结果,不管代言人是否知悉,或是否具有过错,都需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02.广告主的法律责任
广告主作为推销商品的主要主体,在有可能获取最多利益的同时,自然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具体而言,一般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严重时还将涉及刑事责任。
虽然在本次新闻中未提及生产商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限畅”)所受的处罚,但从法律规定和公开信息来看,无限畅所受的处罚应该远高于代言人景姓女星。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无限畅至少需要受到广告费用三倍以上的罚款处罚。除去支付给景姓女星的代言费257.9万元之外,从公开信息可知:
无限畅自2021年起与众多名人进行过签约,在“代言人”之外,引入数位明星担任“明星推荐官”,还引入数位世界冠军担任“世界冠军推荐官”,相关“推荐官”的签约费用均属于广告费用的一部分。如以这部分公开的代言数据为基础进行估算,无限畅所受的处罚数额可能极其巨大。
对于广告主来说,除了行政责任,还有可能因虚假广告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比如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曾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泉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称其祛痘膏产品能治疗皮肤病,因该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已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被行政机关立案处罚2次,所以泉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的虚假广告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被市场监管局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03.结 语
本次景姓女星受处罚的事件为广大企业和代言明星敲响了警钟,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规,避免使用博人眼球、违背科学规律的方法去夸大、虚构产品的功效、作用,否则,一旦涉及虚假广告宣传,企业或是代言明星短暂赚取的收益也将带来更大的反噬。
但同时,消费者也在购买产品时,也应保持理性,提高辨识能力,并在自身权益可能受到侵害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女星翻车现场:代言虚假广告被罚722.12万元......
作者:彭裕攀来源: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近期,某景姓女星因代言虚假广告,被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罚没722.12万元。继范某冰、某爽等人的“税法”普法、吴某凡的“刑法”普法之后,广告法的普法也正式进入普通群众的视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