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行为
2025年3月12日,上海杨浦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妻子被撞后丈夫拦车致肇事逃逸者受伤的案件:妻子李某被傅某驾驶的车辆撞倒后,傅某欲逃逸,其丈夫方某拦车致其摔倒受伤,后反被索赔30万!
一、案情介绍
案情经过:傅某骑电动车酒驾肇事撞倒李女士后试图逃逸,方某见状出手拦车,傅某摔倒导致粉碎性骨折,构成拾级伤残。事后傅某反诉方某,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等30万赔偿。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方某阻止傅某逃逸,是否应对傅某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法典》首次正式以规范的形式确立“自助行为制度”,指明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合法权益将收到难以弥补损害时,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等合理措施。同时,受害人需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杨浦区人民法院指出在本案被告傅某与原告方某妻子发生碰撞,致其倒地受伤,可以认定为傅某对方某妻子存在不法侵害在先,符合自助行为须有不法侵害状态存在的要求。事发后,傅某驾车逃逸,结合当时道路监控录像无法看清傅某车牌信息的情况,如果此时方某放任傅某驶离事故现场,很可能会导致其造成损失难以追索和弥补。故被告方某在针对不法侵害并可能事后无法救助的前提下,判断傅某车速不快,停车出手拦停傅某,拦停后无其他过当行为,可以认定为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处于合理限度范围内。事发时被告方某的救助对象是他的妻子,方某的拦停行为是为了保护夫妻的共同利益,其行为涵盖在自助行为的内涵之中。事发后被告方某及时就这起交通事故报警处理。最终,上海杨浦法院认为,被告方某的行为符合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应予免罪。原告傅某诉请主张的医疗费等全部费用,法院均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民法中的“自助行为”
(一)“自助行为”法律含义及构成要件
自助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一种自力救济方式,是指自己受到不法侵害之后,在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等相应措施的行为。自助行为之要件:第一,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存在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合法权益侵害(如财产、人身权利受威胁),且该合法权益需要受到法律保护,如赌债、嫖资等非法利益则不能适用;第二,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如报警、起诉等);第三,对侵权人实施扣留财产或者适当拘束人身自由的行为;第四,扣留财产或者限制人身自由须在必要范围内,采取的措施必须与侵害程度相当,不得超出必要范围;第五,须为法律或公序良俗所许可,且应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行为人在采取自助行为后,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如报警求助、请求调解等。
自助行为是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一种私权利救济手段,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其相应的边界受害人实施自助行为的措施,应当合法适度,否则因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还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自助行为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181条“正当防卫”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自助行为与正当防卫两者之间具有类似性,都属于合法行为,从行为样态上看主要有三点:一是两者都是情势紧迫之下的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自助行为是对侵权人财产施加扣押等的合理行为;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的防卫与制止的行为;二是从行为方式上看,两者都是以作为的形式进行,或者说属于积极性的甚至是具有攻击性的行为;三是两者都是以不法行为的存在为前提,即针对不法行为而实施。
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是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侵害,而自助行为针对的是已经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一定的事后性;二是正当防卫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他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而自助行为只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三是自助行为限于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形,而正当防卫则不以此为要件;四是正当防卫采取的措施在本质上要求制止侵权行为,在紧迫性上更加紧急,而自助行为则是以救济自身损害为要求,紧迫性上要缓于正当防卫,且在程序上要求必须是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三)自助行为的“限度边界”
在生活中,自助行为时有发生,如某顾客想吃霸王餐后逃单,商家将其留置后报警,该行为合法,商家不承担侵害人身自由的责任;行人被车辆撞伤,为了防止对方逃逸,拔掉车钥匙后立即报警,该行为合法等等,但是自助行为的行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实施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合理必要范围,自助行为过当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其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即行为人采取相应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情势紧迫、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并不具有侵害他人的故意。其二行为对象,即行为人在实施自助行为时仅能针对侵害人本人的财产或者人身采取暂时性的扣留或者限制措施,而不能针对第三人采取,否则属于超过必要限度,构成侵权;其二行为对象,即行为人在实施自助行为时仅能针对侵害人本人的财产或人身采取暂时性的扣留或限制措施,而不能针对第三人采取,否则属于超过必要限度,构成侵权;其三行为手段,即行为人仅能对不法侵害人或债务人的财产予以扣留或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自助行为并非为了直接实现行为人的权利,而是对其将来实现自身权益的一种证据或行为的保全。
自助行为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有限自我保护权利,正确运用可及时止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行使前需权衡利弊,确保合法合规。
妻子被撞后丈夫拦停肇事者反被索30万!
作者:昌曼来源:丰国律师

自助行为 2025年3月12日,上海杨浦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妻子被撞后丈夫拦车致肇事逃逸者受伤的案件:妻子李某被傅某驾驶的车辆撞倒后,傅某欲逃逸,其丈夫方某拦车致其摔倒受伤,后反被索赔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