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家慧案看海南的司法生态

来源:丰国律师

文章摘要
这两天,法律人的朋友圈,在不断地刷着张家慧案。张家慧是什么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可以说是位高权重。何以见得?从其受贿金额4375万元就可以看出来。

这两天,法律人的朋友圈,在不断地刷着张家慧案。张家慧是什么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可以说是位高权重。何以见得?从其受贿金额4375万元就可以看出来。除了受贿罪,张家慧还被判处行政枉法裁判罪和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本案的看点还在于:厚达158页的一审判决书详尽地披露了行贿人名单及细节,一共37个行贿人,其中律师占了18人。而这些律师中,有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理事、民商委副主任,有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还有被评为“诚信律师”“优秀律师”“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的,以及被授予“突出贡献奖”的。
我还特地加了一下,判决书披露的律师向张家慧行贿的金额总数为2045万元,约占张家慧受贿总金额的47%。一叶知秋,窥一斑而见全豹,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海南的司法生态已遭严重破坏。在海南打官司,是不是都要靠行贿,走关系呢?谨慎地说,不好随意扩大化。
因为自2004年以来,张家慧分别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其一直在海南高院任职。但是,作为海南高院,对全省司法的影响比海南任何一个法院都要大,这对海南司法生态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也许在有的案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或律师不需要行贿,依靠证据和法律就能打赢官司;但如果遇到那种事实不是很清楚,证据不是很确凿,而法官手里又掌握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有的当事人或律师就可能会铤而走险去行贿。
久而久之,即使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当事人也可能去行贿,为什么呢?因为担心对方行贿啊,到头来本来能打赢的官司,却可能因为对方行贿而输掉。这样一来,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争相向法官行贿。如果法官不能做到廉洁自律和秉公断案,则势必会严重破坏当地的司法生态。
当然,这不只是法官一方的原因。实际上,除了当事人直接行贿外,律师向法官行贿也是破坏司法生态的一大重要表现。律师们想方设法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实际上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因为可以多收律师费嘛。
有的律师可能会辩解,自己都是被“逼良为娼”的。从司法实践看,可能存在被逼的成分,但这种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首先得考虑一下自己到底是不是“良”律师,为何别人没有为“娼”而你就为“娼”了呢?
如此一来,在海南就可能发生: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会选择那些有关系的律师,而不大看重这个律师的水平如何。这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相信很多律师或多或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只是有的律师可能会或明或暗地告诉当事人,自己是有关系的;而有的律师则会明确无误地表示拒绝。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执业方式和节操,甚至是价值观。当然,最后的结果也不尽相同。
从行贿律师们的身份以及张家慧职务的晋升还可以看出,行贿受贿行为发生之后,并不会很快暴露或被查处。也许,这些律师和法官正是凭借自己手中掌握的财富和权力,再通过某些合法的以及非法的方式,达到不断爬升的目的。我们再看一看张家慧案是怎么被发现的,就更加证明了这一点。
2019年4月3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害人就是张家慧夫妇。该案是因为被害人张家慧的丈夫刘远生的“出格”言行被一名男子悄悄录制成音视频,并威胁要发到网络上而索要钱财。
因担心音视频公开带来负面影响,刘远生答应支付200万元了事,并三次转账50万元给涉事男子,并随后向警方报案。当然,后来张家慧夫妇被查处并不影响对该男子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认定。而是说,该事件一经网络曝光,张家慧被传为“中国法院系统史上最富有的法官,身家至少200亿”。随后,张家慧夫妇被查处。
从传播学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次生舆情”案例。它是由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害人的“出格”言行所引发的。这里我们就需要思考,如何才能更好地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尽早尽快地发现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说,如何更好地建立起相关的约束机制,让律师及法官等人员不敢实施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达到防范于未然、“治未病”的效果。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张家慧受贿后,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招呼,承办法官作出了对行贿一方有利的判决。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这些案件有错案存在,是否需要重审改判呢?本着实事求是以及我国法律的规定,是需要的。我们拭目以待。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不代表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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