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清单和经济制裁清单有何区别?

来源:金诚同达

文章摘要
5月22日,美国商务部BIS(th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工业与安全局)宣称其将要在Entity List(管制实体清单)新增33个政府和商业组织,其中24

5月22日,美国商务部BIS(th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工业与安全局)宣称其将要在Entity List(管制实体清单)新增33个政府和商业组织,其中24个实体位于中国大陆、香港和开曼群岛,存在“支持采购用于中国军事最终用途物项的重大风险”;另外9个因“违反人权”被加入。我们注意到,有媒体在引用本条新闻时,经常以“制裁名单”来描述,其实,美国在实施经济制裁时,另有经济制裁实体相关名单,如此描述,可能导致混淆和误解。本文重点就两项名单的区别加以分析,以供读者参考。
一、不同的法律依据和执法机构
Entity List
BIS依据EAR(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出口管制条例》)实施具体出口管制措施。Entity List位于EAR第774章,BIS有权将其认为曾经、正在或有可能违背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或者阻碍BIS或其他执法部门调查的外国人和实体列入Entity List,包括外国个人、企业、研究机构、组织等(以下简称“受管制实体”),对向其出口受EAR管制物项实施特殊许可要求和许可证审查政策。Entity List不定期更新、修改。
SDN List
OFAC(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是美国主要的对外制裁机构。受制裁的行为不仅包括进出口贸易,还可能涉及提供技术或服务、融资、担保、租赁等,范围较出口管制更广。OFAC会根据不同的制裁对象公布特定的制裁项目(Program)和特定的制裁条例(Regulations),在每一个制裁项目下,都罗列了对此特定对象实施制裁的具体法律依据。
根据不同的制裁项目,OFAC可将位于全球任何地区的自然人或实体加入SDN List(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特别指定国民和封锁人员清单)实施制裁。OFAC在SDN List中列举了个人、公司、团体等制裁对象的名称,他们被认定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利益造成威胁。
二、不同的法律后果
被加入Entity List的后果
被加入Entity List就意味着,受管制实体在获取EAR管制物项时面临着更严格的限制。一般来说,向受管制实体出口、转出口、国内转移受EAR管制物项,都需要向BIS申请许可证,针对每一受管制实体的具体许可要求和审查政策可在Entity List中确认,如,华为面临的审查政策是“推定拒绝”(Presumption of Denial)。另外,EAR中的绝大多数许可豁免情形都不能适用于Entity List中受管制人员。
被加入SDN List的后果
被加入SDN List,意味着美国人通常被禁止与其进行任何交易;美国政府可冻结和封锁其位于美国的或后续进入美国的财产,使用美元的交易或流经美国金融机构的财产都有可能受到影响;另外,金融机构可拒绝或冻结涉及SDN List的交易。具体的制裁措施,要根据不同的制裁项目和制裁条例确定。
三、不同的延伸性
Entity List
对于Entity List受管制实体来说,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方与管制实体是相互独立、相互区别的,受管制实体的特殊许可证要求不会直接适用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方。除非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关联方作为管制实体的代理人、代表或壳公司,帮助、促成管制实体本身不可进行的交易。
SDN List 50%规则
对于SDN List,OFAC特别实施“50%规则”,也就是说,SDN List并不是涵盖所有该类实体及个人的全面清单,无论某一实体本身是否在SDN List之列,只要一个或多个受制裁的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计拥有其财产或财产权益达到或超过50%,则该实体也被视为SDN,同样受到制裁。举例来说,若SDN List中的X持有实体A 25%权益,同时SDN List中的Y持有实体A另外25%权益,实体A即被视为SDN List中受制裁实体。
四、不同的救济途径
Entity List除名
根据EAR,受制裁实体可以向ERC(End-User Review Committee)递交书面除名或修改请求。ERC由美国商务部、国务院、国防部、能源部以及财政部的代表们组成,通常负责对Entity List进行增减、修改。相关请求必须以英文提出,并且请求方必须提供除名或修改的依据。在ERC收到请求后,其将在30日内审查并做出决定。
SDN List除名
若SDN List受制裁实体希望除名,请求方需要向OFAC提交除名请求(Petition for Removal),请求方只需将请求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送达至OFAC指定邮箱和地点,即可启动除名审查程序。请求内容需包含以下内容:
清单所列人员姓名及联络人姓名及通讯地址(包括邮件地址);
OFAC列入清单制裁的日期;
要求OFAC重新考虑的请求,包括详细说明为何清单上的人员应被除名。
其他可证明被列入SDN List的依据不足,或被列入SDN List的原因不再适用的证据也可提交。OFAC会对除名请求进行个案审查,对于需进一步了解信息的情况,可能在收到除名请求后90天内向请求方发送问卷。因此,OFAC的审核时间取决于是否需要进一步信息以及请求人回复速度等因素。
总结
美国出口管制主要针对的是受管制物项的出口,因而Entity List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受管制实体获取相关物项;而美国经济制裁是为了通过经济手段实现国家安全、外交或特定目的,因而SDN List对象遍布全球,制裁涉及方面更广泛。因为两项清单设置目的和逻辑不同,所以法律依据、法律后果以及救济途径等各个方面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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