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慈善、怎么基金——慈善基金会合规16问

来源: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Failing to prepare is preparing to fail.

Failing to prepare is preparing to fail.

——John Wooden


2020年春节,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十几亿中国人民的心,上至中央政府,下至普通民众,海内海外,各个阶层,无不希望尽快控制疫情,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越来越多人也在思考同一个问题,在这场人类与病毒的战役中,我们的关怀和爱心如何才能稳妥地传递到真正需要的人群和和机构中去?显然,除了政府以外,慈善组织在这场战役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组织和物资调配的角色。
然而,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在慈善的道路上还只是新行者。截至本文发稿日,经中国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组织有6495家,其中有公开募捐资格的1834家,前述慈善组织名称里含有“基金会”的有4481家,其中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有797家,数量不少,但是基金会的规范化、体系化以及透明化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本次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引发的疫情,也促使越来越多商业人士开始认真考虑在中国如何弘扬慈善文化,如何规范诚信地做慈善,如何用基金会的形式做慈善。
在此,我们结合过往与慈善基金会的合作经验以及与监管部门的良好沟通,就目前许多商业人士关心的与慈善基金会相关的16个Q&A进行汇总,形成了《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希望对有志于向慈善基金会捐献或者想通过设立基金会从事慈善事业的人士有所帮助。
《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对以下问题进行详尽解答:
Q1:基金会和基金有什么区别?基金会是否可以募资?
Q2: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是什么关系?基金会一定是慈善组织吗?
Q3:基金会申请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Q4:基金会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Q5:基金会可以采用哪些募捐方式?
Q6:基金会可以接受什么样的捐助?
Q7:外籍人士是否可以在基金会任职?
Q8:是否可以通过捐赠方式来达到避税的商业目的?
Q9:基金会的资金和物资如何支出?
Q10:基金会是否可以对外投资?如果是,有什么限制?
Q11:私募基金是否可以向基金会募集资金?
Q12:基金会是否可以收取管理费?
Q13:捐赠人有什么样的权利?
Q14:基金会年度检查应满足哪些要求?
Q15:基金会的信息公示应满足哪些要求?
Q16: 基金会未来是否会成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
附件 近三年民政部对基金会所作行政处罚一览表
我们就慈善基金会合规16问简单总结如下,请知晓以下总结为您阅读方便而进行的高度概括,并不代表我们的完整分析。
植德保持着对基金会及慈善组织监管动态及合规运行的持续关注,将定期对合规指引进行更新。
Q1 基金会和基金有什么区别?基金会是否可以募资?
A1:判断基金会和基金的区别应首先判断语境,一般而言,基金会的核心目的在于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慈善法之外的基金的目的是投资并实现资本增值。
关于基金会、基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区别以及基金会是否可以募资等内容,详见《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完整版。
Q2 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是什么关系?基金会一定是慈善组织吗?
A2:对于在《慈善法》公布之前的基金会需要依据《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进行认定,而在《慈善法》公布之后,所有新设立的基金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基金会是否为慈善组织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捐赠者捐赠之前必须明确对方是否是合规登记的基金会、是否受过处罚、是否是慈善组织以及是否有公募资格。
Q3 基金会申请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A3:基金会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宗旨;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有一定的注册资金,并且为到账货币资金(《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三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原始基金;《征求意见稿》将基金会按照行政级别划分为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以及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四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注册资金);
(4)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住所、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以及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是所有的慈善基金会都需要全国性公募,特定的慈善基金会可以用非公募形式,
因此设立的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讨论。
设立慈善基金会具体条件,包括注册资金、名称、章程以及人员的特殊要求以及实操细节,详见《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完整版。
Q4 基金会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A4:总体来讲,设立基金会主要有两个步骤:首先需要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其次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但《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240号)的颁布意味着慈善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目前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基金会设立是否需要取得前置审批,仍有待于将来颁布的征求意见稿。但比较确定的是,如果是纯粹的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等公益慈善类的基金会,其登记与业务主管单位通常都为民政部门,不需要再另行取得前置审批,可以直接登记。
关于基金会设立的详细流程、文件准备及实务中的注意事项,详见《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完整版。
Q5 基金会可以采用哪些募捐方式?
A5:根据《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可以采用定向募捐和公开募捐两种募捐方式,其中公开募捐应取得相应资格。截至本文发稿日,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6495家,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仅有1834家。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在互联网、微信、微博公开募捐的主体并不具有公开募捐资质,涉嫌《慈善法》及相关规定。作为捐赠人,捐赠前应先通过相关途径查询募捐机构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而作为募捐方,慈善机构应在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Q6 基金会可以接受什么样的捐助?
A6:基金会接受的捐助应当:
(1)确保公益性,即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确保公益性,捐赠人的捐赠行为应当自愿、无偿、符合公益性目的,不得附加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的条件;
(2)捐赠财产合法,即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3)捐赠财产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尤其是基金会接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捐赠物品时,应当确保物品在到达最终受益人时仍处于保质期内且具有使用价值。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Q7 外籍人士是否可以在基金会任职?
A7: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我们理解,除前述两类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外,非内地居民可以担任基金会的其他职务。非内地居民在基金会的任职资格如下:

基金会类型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秘书长

理事

监事

公募基金会

×

非公募基金会

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

×

原始基金非来自中国内地


除上述总体要求外,还有很多具体要求,如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还应该注意非内地居民担任理事会成员的比例等问题,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非内地居民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限制等问题。
Q8 是否可以通过捐赠来实现避税的商业目的?
A8:这是关于慈善捐赠以及基金会运行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国家鼓励慈善捐赠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目的在于鼓励慈善行为而不是创设一个不当避税的途径。
我们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控制人A同时控制一个生产性公司B以及一个机构C。B生产的产品是机构C所必须的,A指示B通过某基金会向C捐献该等产品。这样看上去似乎“不错”的安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不正常的商业安排,即使包装成慈善,仍有可能被监管部门质疑。一旦被认定为“失信捐赠人”或者“失信受益人”,将面临一系列惩戒。
关于基金会、慈善捐助以及商业安排的关系详见《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完整版。
Q9 基金会的资金和物资如何支出?
A9:基金会的资金和物资的支出是所有人关心的重点。这个问题我们将从(1)基金会财产的范围、(2)财产的支出原则、(3)募集财产的投资、(4)捐赠财产的受益人、(5)慈善财产支出的数额限制以及(6)慈善财产支出的信息公开等多个角度讨论。
Q10 基金会是否可以对外投资?
如果是,有什么限制?
A10:基金会可以投资,但有一定限制。
慈善组织应当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在确保年度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可以开展投资活动。慈善组织开展投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基金会对外投资的具体要求以及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详见《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完整版。
Q11 私募基金是否可以向基金会募集资金?
A11: 基于相关规定和实践,我们认为私募基金可以向基金会募集资金,但同时,基金会也应当注意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标的不得涉及基金会禁止投资范围。
Q12 基金会是否可以收取管理费?
A12: 可以,但应遵循管理费最必要原则,并遵守《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相关规定。
Q13 捐赠人有什么样的权利?
A13:中国政府鼓励慈善捐赠,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赋予了捐献人多种权利:
(1)捐赠人的决定权
(2)捐赠人的撤销权、解除权
(3)捐赠人的知情权、建议权
(4)捐赠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5)捐赠人的冠名权
(6)捐赠人的监督权
(7)捐赠人有权根据《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受到激励的权利
Q14 基金会年度检查应满足哪些要求?
A14: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Q15 基金会的信息公示应满足哪些要求?
A15: 基金会的公示是全方位多维度的信息公示:
基金会的年度报告属于公开信息;
基金会的内部制度属于公开信息;
基金会的关联人、关联交易属于公开信息;
公益项目种类、申请、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评估结果均属于公开信息。
基金会的信息公示也是大家重点关注的问题,经常引发新闻热点话题。关于基金会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请见《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
Q16 基金会未来是否会成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
A16:凭着分布式存储、智能合约、防篡改、可追溯等特点,区块链在监管科技方面具有巨大的技术优势。
尤其在慈善领域,我们理解未来很有可能会有基金会,或者根据监管要求,或者基于自我驱动,通过区块链来对所有的募捐和捐助活动进行记录。
以下是《慈善基金会合规指引1.0》完整版部分内容:





注:实习生宋嘉楠及吴杨浩男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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