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律师团强制过户成功案例之一

来源:张茂荣律师团队

文章摘要
基本案情: 买方已经获取银行贷款承诺,担保公司已经为业主完成赎楼并配合买方递件过户,房价涨,业主大闹产权登记中心,先是以不同意免税胁迫买方放弃,后又拒绝迁出户口,未遂后直接要求退件!

基本案情:
买方已经获取银行贷款承诺,担保公司已经为业主完成赎楼并配合买方递件过户,房价涨,业主大闹产权登记中心,先是以不同意免税胁迫买方放弃,后又拒绝迁出户口,未遂后直接要求退件!2013年4月19日罗湖法院判决业主强制过户并承担因此导致迟延的违约金(成交价的日万分之四);同年12月10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维持罗湖法院强制过户判决,增加判决业主负有配合买方申请减免相关税费的义务!目前案件早已执行完毕,业主除继续交易外还赔付了买方十余万违约金!

本案提点:
1、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价上涨损失的情况下,买方完全可以视情况起诉强制交易;2、法院判决强制交易的,买方仍然可以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而无需一次性付款;3、合同有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起诉业主强制交易的同时,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诉讼期间的违约金;4、符合减免税费的,业主负有申请减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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