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院《十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精要解读之一

来源: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近日,十堰中院首次发布《十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2015年1月—2021年6月)》,回顾了十堰市环境资源审判发展总体状况,展示了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成绩,为了解我市环境司法审判工作提供重要窗口。
白皮书首次发布十堰市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涵盖湖北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度长江保护十大案例的水污染防治案件、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取水权行政诉讼案件、十堰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十堰市第一部地方性环保实体法规融入环境司法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湖北省首例保护传统古建筑的行政案件以及支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典型案例涉及领域广、类型覆盖全、指向性较强,对于预防和震慑环境违法犯罪、统一环境资源审判裁判标准、推动十堰环资审判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我们对白皮书精要内容进行整理,供读者研究学习。
自2015年初,十堰中院率先在湖北省成立环境资源庭以来,两级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共计1763件,审结1741件,结案率98.7%。
民事一审案件258件,民事二审案件96件;
刑事一审案件756件,刑事二审案件124件;
行政一审案件666件,行政二审案件203件;
环境公益诉讼共83件,包括民事公益诉讼6件、行政公益诉讼19件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8件。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诉郧阳区林业局未履行法定职责案,系全省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被评为湖北省法院2016年度精品案件一等奖,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第8批指导性案例。
宋志彪法官获得2017年第四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十堰市驰迈工贸有限公司、古某犯污染环境罪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度长江流域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裁判文书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诉郧西县魏某养猪专业合作社水污染责任纠纷案,是十堰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入选湖北省高院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裁判文书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十堰琨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犯污染环境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19年度湖北省法院精品案件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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