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双月评——2020年第四期

来源:君合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前 言 2020年7月至8月期间,盛夏炎炎,美国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对华持续高温。
前 言
2020年7月至8月期间,盛夏炎炎,美国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对华持续高温。不仅呈现出政策更新的高频性及执法层面的广泛性,兼有定向打击特定地区/企业/产品的特点;同时,美国经济制裁及出口管制愈发作为地缘政治的重要手段之一,拓展至中国香港、新疆及南海地区,在立法及执法上均造成更大程度的不确定性。
出口管制方面
除了实体清单的常规手段(基于南海问题将24家中国企业,以及基于加强对华为的管制将华为的海外关联公司,增列入实体清单),美国商务部针对华为发布了“直接产品原则”的修改规则,进一步扩大了针对华为的管制措施(详见君合法评:美国再次升级对华为的出口管制:ICT供应链的困扰与我们的思考1)。同时,美国政府通过出口管制手段介入香港问题,认为其已无法区分向中国香港地区和中国大陆地区出口管制物项的差别,据此收紧对中国香港地区的出口管制政策,包括取消针对香港的所有许可证例外等。最后,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美国商务部就《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xportControlReformAct,以下简称“ECRA”)》中提出的 “基础技术”的定义和标准,向公众征求意见。与之前备受关注的“新兴技术”类似,ECRA要求强化对“基础技术”的出口管制。
经济制裁方面
美国财政部、国务院及国防部等多个机构对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新疆地区以及中国南海地区,基于国家安全及军事最终用途等因素,通过多种手段升级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及人员的制裁。地缘政治问题的凸显导致制裁措施愈发频繁,兼具高度的不确定性。其中针对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总统通过签署《香港自治法案(HongKongAutonomyAct)》,使其成为正式法律;同时发布了新的行政令《香港正常化行政令(ThePresident’sExecutiveOrderonHongKongNormalization)》,授权根据《香港自治法案》所列的制裁措施实施制裁。另一方面,2020年8月28日,美国国防部宣布基于1999年《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DefenseAuthorizationAct,以下简称“1999NDAA”)》第1237条的规定,认定第二批11家中国国有企业为“中共军方企业”(第一批20家已于2020年6月25日公布)。上述针对香港的制裁法律法规以及所谓的国防部清单均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给相关受影响的企业带来极大的合规困难。
不容忽视的人权问题
除了上述提及的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立法及执法更新,美国政府高度强化针对人权问题的立法和执法活动(目前高危地区为新疆地区)。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由于美国是通过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利用多种执法、立法、行政等方式,对新疆涉嫌 “强迫劳动”的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我们已然无法将新疆人权问题简单划分为出口管制亦或经济制裁领域。因此,我们将对人权问题单独分析,从整体供应链合规的角度对相关受影响的企业提示法律及合规风险。
本期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双月评,将围绕上述重点,分析和解读涉及中国企业的规则变动及修改,并针对美国政策的变化为企业提供相关应对建议。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