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变身餐具,我们活得好艰辛

来源: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能活这么大真心不容易,失效疫苗、有毒奶粉、地沟油……然而,这些都弱爆了!

能活这么大真心不容易,失效疫苗、有毒奶粉、地沟油……然而,这些都弱爆了!近日, 黑龙江一收废品女老板曝出惊天内幕:输液瓶、输液管、药瓶被回收后做成一次性餐具、奶茶杯、饮料杯……被暗访的一名医院保洁领班表示,谁出的钱多,就将废品卖给谁。




在我们的舌尖安全遭遇着种种侵袭的时候,“医疗垃圾变身餐具”的黑幕,再次加剧了我们的隐忧。医疗垃圾中可能存在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有害物质,在国外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
我国法律规定,已经使用过的输液瓶、输液袋、输液管、一次性注射器及塑料药瓶,属于医疗废物,我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也将其列为1号危险废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必须要有专业机构集中处置,小诊所也无权擅自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明文规定,医疗垃圾必须采用“焚烧法”处理,以确保杀菌和避免环境污染。

法条链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第二十一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医疗垃圾被不法人员利用的渠道有两种。一种是,医院并没有出售医疗垃圾,而是随便丢弃,被保洁人员销售给了废品收购站。这种情况,医院缺失的是监管责任。一种是,医护人员或者是医院,将医疗垃圾当成了宝贝贩卖,这种情况是医院唯利是图。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都必须追究医院的责任。


法条链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五十三条
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次提醒各位,平时一定要多加注意,少使用一次性餐盒、塑料杯等物品。购买奶瓶、玩具和棉衣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买正规品牌产品。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监管,不要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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