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男子入室偷窃“赚”350元,获刑6个月罚3000元!

来源:公信福鼎

文章摘要
不就是偷点小东西嘛,值不了几个钱,能有多严重? 如果有这种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 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小偷小摸”案件,周某因多次盗窃财物,以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就是偷点小东西嘛,值不了几个钱,能有多严重?
如果有这种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
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小偷小摸”案件,周某因多次盗窃财物,以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2月一天,周某如往常般漫无目的地在福鼎街头游荡。
他路过某某民房时,发现该屋房门虚掩,屋内寂静无声。
他脑海中瞬间萌生了一种“邪恶”的想法,便鬼鬼祟祟地探入身子,目光迅速锁定在一楼大厅桌子上的手机。
确认无人后,他一把抓起手机,转身匆匆离去。
得手后,他迫不及待地将手机以350元卖给了福鼎一家手机专营店,所得款项用于日常花销。
次日,周某在福鼎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认定,被盗手机的市场价格为1100元。
另查明,周俊因2023年3月盗窃他人价值200元的电瓶被福鼎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因2024年2月盗窃他人价值1200元的手机被福鼎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二日。
01、法院认为
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年内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周某有劣迹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量;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能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02、鼎案说法
日常生活中,务必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并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给不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同时,也告诫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法律的底线不容试探,再小的侥幸也会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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