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镇胡辣汤商家们集体怒了!
原因是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起诉的方式要求他们摘下已经使用了十几年的“逍遥镇胡辣汤”。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态度也很明确,给商家们提供了两条路:要不每年向协会缴纳1000元的使用费,继续使用“逍遥镇胡辣汤”,要不停止使用“逍遥镇胡辣汤”,赔偿损失。
乍一看,好像两条路都不太好走。
然而,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一篇报道让这件事迅速发酵,正义的网友纷纷站队力挺商家们,表示“从此早餐店,再无逍遥镇”“以后带逍遥镇的胡辣汤都不喝了”。
舆论之下必有决策。
11月21日,周口市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已责令西华县胡辣汤协会暂停正在开展的维权工作”。一时间,沸沸扬扬的“逍遥镇胡辣汤”事件好像告一段落。
趁现在,趁事件还没有发生反转,笔者结合现有公开资料,简单预判一下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诉讼结果,顺便分析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能不能达到目的。
如果各位有不同的看法,欢迎一起探讨。
一、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商家商标权侵权一案,能赢吗?
在知识产权律师眼里,要判断案件能不能赢,就要弄清楚三个重点:1、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是否有权起诉?2、商家们使用的“逍遥镇胡辣汤”是否构成商标近似?3、如果构成近似,商家们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笔者将一一进行讲述: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是否有权起诉?
先给结论:有权。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上的数据,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享有多枚“逍遥镇XIAOYAOZHEN”商标,注册时间从2003年至2020年不等,商标范围包含食品和餐饮服务。见下图:

从这一层面上而言,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作为商标权人,当然有权向第三人提起商标权侵权之诉。
也许会有人会有疑问“不是说地名不能够注册成为商标吗?”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的除外”,即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确不能作为商标。但逍遥镇仅是西华县下面的一个镇,并非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地名,将“逍遥镇”注册为商标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与此类比的情形还有我们熟悉的“茅台”)
所以,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权起诉逍遥镇胡辣汤商家们。
商家们使用的“逍遥镇胡辣汤”是否与协会的商标构成近似?
先给结论:不构成近似。
1、首先解读商标近似的概念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所以商标近似由两个关键点构成:相似➕一般公众混淆。
2、结合到本事件中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的商标为“逍遥镇XIAOYAOZHEN”,商家们使用的文字为“逍遥镇”,虽然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商标中包含英文字母,但基于国人的认知习惯,对“逍遥镇XIAOYAOZHEN”商标还是称呼为“逍遥镇”。所以,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的商标与商家们使用的标识从文字的字形、读音及结构上是构成相似的。
但从一般消费者的视角来看,商家们经营的“逍遥镇胡辣汤店”没有统一的门头招牌,没有统一的店面装潢,没有统一的菜品及收费标准,消费者在消费时并不会将这家店与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联系到一起,或认为这家店是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投资或授权设立。而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这么多年也未做好品牌经营推广,其享有的“逍遥镇胡辣汤”商标在市场上没有形成品牌化的运作,市场影响力及知名度不强,消费者选择胡辣汤店用餐并非基于品牌效应,而是实实在在的商家们的手艺。综合上述二因素,一般公众产生混淆的可能性小。
所以,结合笔者的代理经验,商家们使用的“逍遥镇胡辣汤”与协会的商标在法律认定上倾向于不构成近似。
如果构成近似,商家们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先给结论:不需要或承担较轻的赔偿责任。
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从几个角度来进行分析:1、权利人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注册商标。2、被诉方是否属于正当使用。3、被诉方的侵权产品是否存在合法来源。以下,笔者进行分角度阐述:
1、权利人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注册商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上述条款可知,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想让商家们支付赔偿款,就需要拿出证据证实协会自身在诉前三年内实际使用“逍遥镇XIAOYAOZHEN”商标的证据。而依据企查查的数据查询,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经营范围为“搜集、研究胡辣汤产品质量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并不包含开设餐饮店铺,其实际使用“逍遥镇XIAOYAOZHEN”商标的可能性较小。
2、被诉方对被控侵权商标是否属于正当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第49条,注册商标中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逍遥镇”属于地名,商家们经营“逍遥镇胡辣汤”店,更多是作为小吃名称或地名使用名号,属于描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想要证实商家们侵权,还需提供大量证据证实其注册的“逍遥镇XIAOYAOZHEN”商标带来的效应已经显著区别于地名或小吃名称,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举证难度很大。
3、被诉方的侵权产品是否存在合法来源
要认定被诉方侵权产品存在合法来源,首先要认定被诉方主观上存在善意。在诉讼中,通常是需要权利人方证实被诉方主观上具备攀附恶意。
鉴于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逍遥镇XIAOYAOZHEN”商标本身知名度不高,想要证明商家们存在攀附“逍遥镇XIAOYAOZHEN”商标的主观恶意也是较难举证的。
其次要认定被诉方的侵权产品来源于第三方。
若商家们能够提供证据证实使用“逍遥镇胡辣汤”是来源于第三方,结合主观善意,就可以适用“合法来源”条款,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商家们无法提供相应证据,主观恶意小,赔偿责任也会适当减轻。
所以,在商家们使用的“逍遥镇胡辣汤”与协会的商标构成近似的前提下,商家们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或承担较轻的赔偿责任。
说了这么多,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商家商标权侵权一案原告方能不能赢,大家心里也有数了。
二、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能不能达到目的?
在国家各层面这么多年的努力下,“知识产权”四个字终于刻在了大家的意识里。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回应也能看出这一点:
“我们采取诉讼本意是为了统一化管理来推广逍遥镇胡辣汤。”
对于这一回复,笔者又不得不说道说道:就市场而言,带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确实存在特殊性。一方面,如果这类商标没有进行集中管理,市场上出现的产品参差不齐,或出现恶性竞争、以次充好的情况,那大概率这个品牌就被折腾废了。另一方面,如果商标权利人借由维权的目的疯狂收割韭菜,整个品牌也会走向灭亡。
但单论“逍遥镇XIAOYAOZHEN”商标,如前所述,暂时无法看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此前为宣传建设品牌花费了大量成本,大家知道“逍遥镇胡辣汤”更多的是靠商家们十几年起早贪黑的经营,靠商家们调制的受人欢迎的口味。也正因为如此,大批商家们才有底气拆下“逍遥镇”三个字。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行为,反而让“胡辣汤再无逍遥镇”。
虽然诉讼没有按照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想象中的进程顺利发展,但不得不说,“推广逍遥镇胡辣汤”这个目的,倒是超乎预料的完成了,那实际效果会怎么样,大伙心中自有考量。
三、律师建议
基于笔者主观上一点点的偏心,先说给商家们的三条建议,适用于避免被起诉或被第三人侵权,请一定谨记:
第一,在给自己的店铺或品牌取名之前,可以先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上查询是否有类似商标,如果有同类别近似的商标,建议避开。
第二,“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给自己的店铺或品牌定了名称之后,马上到商标局申请注册。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商标注册全类别,同时将与自己的商标近似的标识一并注册。
第三,如果店内装饰装潢特征明显,或委托了专门的品牌设计,将品牌设计内容及店内装饰装潢全部进行作品登记,保留设计图纸、装修合同等全部原始凭证。
再说说给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这一方的建议:因为“逍遥镇”属于地理标志,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地理标志可以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而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混淆”并不是以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而是要求在不符合使用管理规则的情况下,擅自在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商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导致相关公众对标志使用者的身份或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产生误认。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混淆”标准更有利于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达到统一管理的目的。
再简单点就是——向“阿克苏苹果”、“库尔勒香梨”学习,将“逍遥镇胡辣汤”注册成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当然,还有一条路,就是像“茅台”一样征服全国市场,打出知名度。
四、结语
“逍遥镇胡辣汤”还未落幕,“潼关肉夹馍”又一阵来袭。每座城市都有独一无二的“家乡美食名片”,作为家乡的子女,我们都能够理解“想要把家乡美食以最好的样子带给大家”的心情。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是这个初衷,商家们也抱有同样的目的,明明处于同一立场的两方却站成了对立面,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句惋惜。希望“逍遥镇胡辣汤”能够和平解决,也希望更多“家乡美食”能够走出家乡,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品尝不同地方的风味。
90后胡辣汤老板哭上热搜,“逍遥镇胡辣汤”事件是维权还是碰瓷?
作者:张春晖 邓春歌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逍遥镇胡辣汤商家们集体怒了! 原因是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起诉的方式要求他们摘下已经使用了十几年的“逍遥镇胡辣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