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疫情违法案例之行政案例

来源: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以下案例是,近一年以来涉及疫情的违法案例,种种违法行为,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历历在目,大家应引以为戒,遵守法律,确保和谐有序,战胜疫情。 声明:以下案例均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宣传使用。

以下案例是,近一年以来涉及疫情的违法案例,种种违法行为,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历历在目,大家应引以为戒,遵守法律,确保和谐有序,战胜疫情。
声明:以下案例均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宣传使用。
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违法案例,较常见的情形,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拒绝配合调查、拒绝执行居家隔离、散布谣言、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广告、辱骂医务人员、扰乱秩序、将公民身份信息发布到工作群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等。
01 梁某未居家隔离,被拘留
违法事实:
6月7日上午,荔湾区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内海南村有3名男子违反居家隔离防疫要求,在海南村2队鱼塘钓鱼,民警随即将3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经查,梁某等3人均为该村村民,其行为违反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通告中“严格居家,足不出户,执行封闭管理”的规定。
处理结果:
目前,梁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02 岳某等四人违反防控规定被拘留七日
违法事实:
6月12日晚,该吴川市公安局接到市民举报,有人违反吴川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偷偷坐船离开梅菉。梅菉属于重点镇街之一,该行为违反了梅菉街道所辖区域实施封控管理,人员只进不出的规定。 接报后吴川市公安局立即采取行动,迅速查实了该4人的身份,分别是岳某萍、岳某林、王某杰、阮某平。6月13日上午,民警依法传唤该4人。经询问,4人对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处理结果:
岳某萍、岳某林、王某杰、阮某平因实施拒不执行吴川市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03 冯某发布虚假信息,被拘留
违法事实:
5月31日21时许,冯某虚构事实,编造出其出租屋室友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信息发给其姐姐。由于冯某曾于5月24日在其姐姐位于白云区黄石街道的家中居住,此消息造成黄石街道等防疫部门紧急采取防控措施。经调查,冯某的室友并未感染新冠肺炎,其行为引起群众恐慌,致使街道、公安机关和防疫部门出动大量人员、资源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
目前, 冯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04 荔湾区某档口,哄抬物价,被调查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3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号)》,将石围塘街调整为封控管理区域,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石围塘街封控管理区域内。当事人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本地菜心的销售价格(15元/500克),远高于当天(6月3日)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中本地菜心零售价(4.655元/500克)。
处理结果:
当事人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蔬菜销售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05 某广告公司虚假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9040元
违法事实:
一些不法商家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商平台等网络渠道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买单。“杀灭高达99.9%的细菌和病毒,除菌力是臭氧的1.9倍”“今年春节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HIV、H7N9、SARS、MERS、埃博拉、肠病毒、诺如病毒、流感病毒,它都能有效杀灭”,在名为“广州潮叹”的微信公众号上,广州市某某广告有限公司发布了其消毒产品广告。
法律后果:
经查,该广告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0年2月13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某某广告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5440元并处罚款19040元。
06 某某保康食品店不实宣传罚款20000元
违法事实:
在云浮市云城区的某某保健食品店,当事人为了提高国珍松花粉的知名度和销量,在无法提供宣传内容属实的证据情况下,从网上公众号上截取引证图片制作成宣传单,于2020年1月30日起在其经营场所门口处对外宣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免疫力是关键”“国珍松花粉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等宣传内容。
法律后果:
据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于2月21日对云城区松珍保健食品店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20000元。
07 刘某和杨某殴打防疫工作人员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违法事实:
2月1日17时许,在广州某村的防疫检查卡口,两名男子驾驶小车入村时,不戴口罩且拒不配合测量体温,随后更殴打负责防疫工作的安检员何某。民警经走访调查,于次日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刘某和杨某传唤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经审查,二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法律后果:
警方依法对刘某和杨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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