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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O是一款海淘APP,入驻买手通过该平台为注册消费者提供代购服务,在时尚达人圈具有一定影响力。特别是在HIGO斥资3.5亿元冠名《奔跑吧兄弟第三季》并签下Angelababy出任首席时尚运营官(CFO)后,HIGO已成为年轻群体耳熟能详的购物平台。
职业买手小狼(化名)是HIGO平台注册商户,近日,小狼的店铺被HIGO强制关闭,未结算货款资金被全部冻结,无法提现;未发货交易订单被强制退订。整个过程HIGO未向小狼作出任何通知和解释,小狼通过其他商户才得知其店铺已被HIGO清退。小狼认为自己的财产权益及名誉权均受到侵犯,遂委托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沈竞舟律师、张斌律师代为提请诉讼,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9月1日受理本案。
法律分析
作为本所受理的首单C2C跨境电商平台公司侵权纠纷案,在案件立案准备过程中我们认为以下问题值得探究。
一 电子商务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
在网络购物不断普及发展的背景下,格式条款在电子商务中被广泛采用,许多电子商务网站都拟定了极为详尽的格式条款。
1 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了合同的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的形式。这一规定在法律上明确的承认了电子合同的适用地位。2015年4月2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因此,以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 电子商务合同格式条款实践中的问题
(1)一方处于“被动的接受”的地位
本案中,小狼在注册时必须在“同意并签订《商家入驻协议》”前打勾方能注册,点击打开后即是《HIGO开放平台服务协议》,协议中详尽阐述了双方权利义务,不少免除平台责任,加重商户责任的格式条款,但注册一方处于弱势,没有沟通协商的余地,想要在平台经营就必须无条件同意。
(2)电子商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电子商务合同中大量充斥着,经营者不合理分配风险、单方面缩短甚至剥夺法定的瑕疵担保期限、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而限制或剥夺相对人的权利或者加重相对人的责任等霸王格式条款。
3 电子商务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已初成体系,根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释明格式条款的义务,但要对本案涉及格式条款按解释法原则认定效力仍然存在难度,我国《合同法》现行条文中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还不完全充足,对于复杂的电子商务环境,需要更深入细致的规定。据悉,《电子商务法》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我们期待更加完善的电子商务规范的出台。
二 电子商务引发诉讼中的举证难问题
1 电子证据提交原件问题
诉讼中要求提交原件是世界上一条古老的证据法则,被称为“最佳证据规则”或“原始文书规则”,我国《民事诉讼法》也采用了这一规则,要求提交证据原件供双方质证。电子商务中多为电子数据,根本没有线下原始订单,无法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庭提交订单原件以供审查。另外,电子证据的易复制性也是提交证据原件的一大障碍,涉及如何确定用于区分电子证据的原件与复制件的标准问题,目前学术界对能否直接援用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传统标准区分电子证据仍存有争议。
2 电子证据固定问题
实践中,很多人不注重保存交易记录,经常定期删除聊天记录,随意丢弃物流发货单据、发票,甚至误删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单。本案的证据材料多为网页数据及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小狼的网上订单记录均有,但线下单据缺失,难以佐证相关交易细节及其利润计算依据,我们只能通过行业惯例及历史交易记录折算其利润,证明力明显受影响。
3 电子证据的举证规则问题
我国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被侵权人想要维护自身权益时必须自己找寻相关证据。交易平台虽然具有保存交易数据的义务,但其没有举证义务。本案中,若HIGO不出具相关证据将使委托人的举证责任难上加难,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只会导致C2C商业模式下商户和消费者均处于不利地位。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网购举证责任倒置,但我们呼吁,国家在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同时,植入“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由交易平台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相关电子证据,以保护弱势一方利益,减轻商户和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进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 电子商务中名誉权侵权的举证难问题
在网上名誉权侵权纠纷中,原告要想胜诉,其最大的难点在于证明“相关侵权信息是被告所发”。本案中HIGO以平台公告及在商户微信群散布的方式向其他商户及消费者发布对小狼店铺不符合事实的清退理由,在搜集证据上多为微信群聊天记录。由于侵权行为是在网络中进行的,网上信息处于经常变化状态,截取的信息时间点与侵权行为时间点不一致,而且可以被极其容易地、不留痕迹地修改。因此,需要对大量的具有证明作用的网上信息进行固定和保存。
本案系首单C2C跨境电商平台公司侵权纠纷案件,在国内也属少见,刚受理了王宝强离婚案的朝阳区人民法院这样“见过大世面”的法院在接受我们提交材料时也表示还未受理过类似案件。立案后我们将持续关注案件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