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单位经常购买很多类似车辆等商品或者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那如果单位购买车辆过程中遇到欺诈,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退一赔三的规定呢?单位本身属于消费者吗?
单位不是消费者,进而单位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退一赔三”的规定。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单位虽然也可以订立买卖合同,但就第2条所规定的生活消费而言,单位本身并不能直接适用某种商品或者服务,还是需要将商品或者服务转化为个人的消费。所以说单位不是最终的消费者。
法条内容: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单位买车遇到欺诈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退一赔三”规定?
作者:乔磊来源:陕西榆林律师乔磊

实践中,单位经常购买很多类似车辆等商品或者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那如果单位购买车辆过程中遇到欺诈,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退一赔三的规定呢?单位本身属于消费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