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可抗力通知书”的范本参考

来源: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目前,由于连云港市在2022年3月5日突然爆发新冠肺炎疫情,根据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告,现已将连云港市24处地点列为中风险地区,并同时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连

目前,由于连云港市在2022年3月5日突然爆发新冠肺炎疫情,根据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告,现已将连云港市24处地点列为中风险地区,并同时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连云港市海州区全员核酸检测正在每天进行。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限制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市企业单位各类合同的履行。同时因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当签订的合同不能按约履行,或合同已无履行必要,部分企业单位亟需《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通知书》,以便履行通知和证明义务,维护自身及其他合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本次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损失。
基于上述情况,本所律师特别整理了《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通知书》的范本供广大企业单位参考使用。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通知书
XXX公司:
我单位与贵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订立了《XXXXX合同》(编号:XXXXX ,下称“原合同”)。
自2022年3月5日开始,连云港市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出现,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部分区域停工停产、生产、运输受限、取消各类活动等通知。在此期间我单位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履行XXXXXXX义务,将出现延迟履约、XXXXXX等情形,我单位对此深表歉意。
由于我单位尚不确定本次不可抗力持续多久、何时结束,但我单位承诺在本次不可抗力情形消失且我单位恢复履行合同能力时,将迅速告知贵单位。
最后,我单位特依据《民法典》第180条、590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请求贵单位免除我单位不能完全按照原合同履行的相关责任,请予理解。
如有疑问,可联系:XXX,电话:XXXXXXX Email:XXXX@XXX.COM。
特此通知。

XXX公司


时间:2022年X月X日


提示:
1、《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贵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2、目前连云港市仍处于封管控情况,如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不便,可以采取电子送达方式:将通知书发送至合同相对方预留在在合同中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话短信/微信;如果没有预留,建议与对方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后获取电子邮箱/电话短信/微信等。
3、上述范本仅供部分客户参考使用,具体内容请结合合同有关约定及实际情况自行修改、补充。
附:【不可抗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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