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贩们容易忽视的行政处罚

来源:天津唯睿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人民日报评社区团购:“互联网巨头理应在科技创新上有更多担当和追求,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这也算是为小商贩们发发声了。

人民日报评社区团购:“互联网巨头理应在科技创新上有更多担当和追求,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这也算是为小商贩们发发声了。都知道小商贩们经营不易,但在经营中,有很多小商贩们意识不到的法规,在处处规范着市场环境。
此处,笔者选取一些大家不容易注意到的方面,来说说小商贩们因忽视某些规范,从而被行政处罚的案例。
一、“凉菜”不能随便卖
当事人经营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某餐饮店,自2018年1月1日起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卤牛肉、炝鸡爪、拌海蜇、鸭舌、拌虾米、醉枣。至2018年3月13日案发日止,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货值金额与违法所得均为2804元。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当事人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04元的行政处罚。
那么,什么是冷食呢?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而在食品经营项目分类中,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均为不同的项目。
所以在本案中,当事人许可的经营范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并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所以受到处罚。我们发现,许多个体工商户、餐饮公司可能并不关注经营项目分类,从而有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 挂“羊头”名“狗肉”
该案中,当事人自2019年11月底开始,门店悬挂的牌匾名称为“四季烧烤”并开展经营,营业执照名称为“北京丽全家兴肉食品店”。因牌匾名称“四季烧烤”与营业执照名称“北京丽全家兴肉食品店”不符。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该当事人被截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未造成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而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范从而受到行政处罚,虽说仅仅是警告,也是因为并未获得违法所得。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三、 避免过期食品与未过期食品混合存放
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某食品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在该单位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查见“狮牌吉士粉”8瓶上述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与其他未过期食品混合存放,且并未标注不再对外销售。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并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查封扣押,随后展开调查。至案发,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上述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36 元,因当事人之后未再售出过上述食品,故无违法所得。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没收过期食品并且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当事人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万幸的是,尚未构成犯罪,仅仅是行政处罚。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后果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到时候就不是罚钱了事这么简单了。
四、 购物塑料袋不能“超薄”
当事人为北京市百思佳副食品市场一层某摊主,在2020年05月13日的行政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的塑料袋未达到标准厚度,经现场检测,塑料袋厚度为0.017毫米属于超薄塑料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在经营中向消费者提供超薄塑料袋的违法事实。
依据《北京市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含0.025毫米)的塑料袋。显然上述当事人违反此规定,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对其顶格处罚。
此规定为北京地区颁布的管理办法,虽然并非全国适用,但由此也可给小商贩们提个醒,在经营中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不能仅仅图节省成本,而违反了当地的规定,从而受到行政处罚。
五、 吸烟不劝阻,会处罚店主
该案当事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某茶楼,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并未在上述店内醒目位置设置监管电话,且包房内有顾客吸烟,工作人员也并未及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五)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本案当事人违反了上述条例。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但鉴于情节较轻并主动改正,最终决定罚款2000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吸烟看似小事,但有关的规范也很多,且各地一般均有相关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等。
所以,在禁止吸烟的场所,经营者更要多加注意该类规范,避免造成“别人吸烟,店主买单”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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