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的事情,年年有,手段、方式也层出不穷,90后的许某就想出了“新招”,许父接到其打去的电话,电话中许某称“爸,我被人绑架了,快准备5万块钱,要不然我就会被他们卖到山西去挖煤了。”许父还没有来的及问明情况,电话就被另一名陌生男子抢去,电话那头传来冷酷的威胁,“你最好今天就把钱准备好,否则就再也见不你儿子了。”随即电话被挂断。随后,与陌生男子多次用许某的手机给许父打电话、发短信要钱,并发送一个外地的银行卡号,许父焦急万分,担心儿子出事,而许某这边却在推杯挽盏,共同庆祝计划顺利。原来小许根本没有被绑架,而是伙同他人想通过谎称被绑,向家里要钱做生意。
许某家人报案后,许某与其同伙汪某、潘某被抓获,归案后3人对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院将3人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小许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其敲诈勒索的对象为近亲属,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汪某和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诚然这是“坑爹坑队友,一不小心把自己给坑了”的行为,而之所以能作出这种行为,是许某等人对法律的无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4条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依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许某等人敲诈勒索对象虽然是其近亲属,但因其行为符合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仍被定罪处罚了。在此智仁姜律师提示年轻的朋友,万事和家里好好商量,不要走犯罪的道路,同时也提示各位父母亲,正确的与孩子沟通,试想哪一天孩子不再是用这样的敲诈勒索手段,而是抢劫、杀人等方式,那才真正是让亲者后悔莫及。
敲诈勒索罪的罪与非罪
作者:姜远军来源:智仁律师

“坑爹”的事情,年年有,手段、方式也层出不穷,90后的许某就想出了“新招”,许父接到其打去的电话,电话中许某称“爸,我被人绑架了,快准备5万块钱,要不然我就会被他们卖到山西去挖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