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也是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要步骤,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基于上述总体方针,对于企业而言,要想平稳、长远发展,不仅要合法,更要合规,而环保合规则是企业合规中不容忽视的专项合规内容之一。
一、环保合规的概念和内容
环保合规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标准和企业章程以及环境国际条约、规则等的要求。
环保合规主要包括:(1) 环保日常管理及环保合规体系建立;(2) 建设项目环保立项管理;(3) 污染防治设施的投入及持续保持有效性;(4) 废水处理及环境水质量管理;(5) 大气排放物及大气环境质量管理;(6) 噪音管理;(7) 固体废物及危险物质管理;(8) 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管理;(9)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10) 企业员工环保合规培训;等。
二、企业环保合规的必要性
企业进行环保合规管理能够提升企业的合规风险防控能力,避免财务损失,帮助企业、高管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此外还可以达到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效果。近些年,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而引发的行政处罚也越来越严重,企业由此而须承担的损失也越来越多,这也是造成企业不得不重视环保合规的必然趋势。
下面我们以一则行政处罚案例加以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环罚字〔2022〕XX号)
天津XXXX有限公司: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2年XX月XX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参考你单位《排污许可证(副本)》(证书编号:) ,你单位焊接生产单元污染防治措施为: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捕集净化,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预制区有2台型号为TNR--的二氧化碳保护焊接机正在露天进行焊接作业,现场未使用烟尘收集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你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证书编号:)规定的排污方式排放污染物。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排污许可证(副本)》(证书编号:)、现场拍摄的视频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22年XX月XX日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市环事告字〔2022〕XX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我局于2022年XX月XX日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件,你单位于当日签收。你单位逾期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市环事告字〔2022〕XX号)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等证据为凭。
经集体审议,本案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自由裁量结论合理。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对你单位处罚款三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你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应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二)关于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
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XX月XX日
通过该则案例不难看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重视自身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当已经发生了污染环境等问题时,更要积极应对、及时解决,否则会给自身带来更多负面影响。
三、企业如何建立环保合规管理体系
前提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在这样一套规章制度体系之下,再建立环境合规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预警机制。其次,如何强化对于企业出现的环境不合规事件的应对,这就不免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环境合规审查机制、举报与违规问责机制、合规管理评估机制。
因环保合规体系的建立涉及不同领域的各自不同的具体内容,本期我们仅结合上述案例及排污许可制度,谈一谈企业排污许可合规的义务。
(一)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义务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我国对排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都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待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污。
但,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依法进行续期、变更、重新申领的义务
1.有效期: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期限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污的,至少于期限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2.变更: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排污单位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需要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的,审批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
3.重新申领: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以及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的,应当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的义务
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仅仅是开端而非终结,在此之后,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排污单位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应当同时建设。
(四)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的义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不少于5年。
对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要求其自动监测设备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另外,当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的,应当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进行检查、修复。
(五)依法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的义务
环境管理台账是指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对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以及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具体记录。
对于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单位应至少保存5年。
(六)依法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义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时污染物排放变化的情况和原因。
(七)依法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的义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
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依法公开的污染物排放信息还应当包括污水接入市政排水管网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
对于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仅需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的排污单位,也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八)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义务
对排污单位而言,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也属于依法应当承担的合规义务。
综上,作为排污企业应当严守依法排污的红线,根据《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项法定的排污许可合规义务,依法排污,提升企业整体合规水平。
初探环保合规之排污许可
作者:臧红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