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金属因其本身独特的自然属性等,使其具备了良好的市场前景。我国关于贵金属的制度发展较晚,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本文对我国贵金属制度沿革进行了简要的梳理。
贵金属主要指金、银和铂族金属(钌、铑、钯、锇、铱、铂)等8种金属元素。由于这些贵金属品种共同具有自然稀缺性,物理性能优越,保值避险,工业应用等特质,使得它们具备了良好的市场前景。在这些贵金属中,黄金作为国际储备工具之一,其在国际结算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对黄金的管理监督就显得格外重要。
1983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1年进行了修订),该《条例》确定了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并制定了统购统配、经营统一管理的金银管理原则。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黄金市场开始变得更加活跃,而《条例》对关进的管制非常严格。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于1993年9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黄金经济政策问题的通知》(银发〔1993〕259号),收购、配售黄金的定价方式,由固定定价方式改为浮动定价方式。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由中央银行统一定价的局面,这意味着国家初步开放黄金价格。
根据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银饰品零售市场管理的通知》(银发〔1995〕219号),经营黄金制品零售业务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329号),改革黄金制品零售管理审批制,取消黄金制品零售业务许可证管理制度,实行核准制。
2001年4月,央行行长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同年6月,央行正式启动黄金价格周报价制度,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对国内金价进行调整。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运行。这意味着我国黄金市场正式开放,国家允许个人投资和买卖黄金。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也推出了面向个人的黄金业务。上海期货交易所也于2008 年推出了黄金期货,标志着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上海黄金交易所为主体,黄金期货和商业银行黄金业务为两翼的黄金市场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下发的《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2015年8月20日由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等23个部委组成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贵金属类交易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清整联办〔2015〕7号)。为有效遏制贵金属类交易场所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商定,联合开展贵金属类交易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也将持续关注贵金属有关制度的制定发展。
我国贵金属制度沿革的简要梳理
作者:道可特法视界来源:道可特法视界

摘要 贵金属因其本身独特的自然属性等,使其具备了良好的市场前景。我国关于贵金属的制度发展较晚,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本文对我国贵金属制度沿革进行了简要的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