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近期,正午阳光的新作《都挺好》开播,这部揭露“中国式”家庭问题的电视剧引发观众们的热烈讨论。剧中朱丽是苏明玉的亲二嫂,因为工作关系,苏明玉大义灭亲导致朱丽丢了工作。哥哥苏明成因为朱丽的事情殴打了明玉,造成苏明玉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本文据此剧情来聊聊故意伤害罪的立案与量刑标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以及刑事律师在和解程序中的辩护。
1故意伤害罪的立案与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之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剧中,苏明成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苏明玉轻度伤害(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此案,可能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量刑。
2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又称为刑事和解程序,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指符合条件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达成刑事和解,后办案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或民主权利)、第五章(侵犯财产)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一)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时间
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均可自愿达成刑事和解。
(二)刑事和解程序的必备条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涉嫌罪名均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
3、获得被害人谅解;
4、被害人自愿和解;
5、司法机关对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6、由司法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7、双方如约履行和解协议内容。
(三)《刑事和解协议》的包含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刑事和解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2)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3)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四)《刑事和解协议》能否反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第五百零三条之规定,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主持制作的和解协议书,当事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予以确认,无需重新制作和解协议书;和解不具有自愿性、合法性的,应当认定无效。和解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主持制作新的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剧中,苏明成因不满妹妹苏明玉的行事作风,故意伤害造成其轻度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且量刑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条件,苏明玉自愿接受苏明成的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对苏明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至此,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后苏明成以受到侮辱为由而反悔,向苏明玉索要道歉视频,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3刑事律师在和解程序中的辩护
按诉讼阶段来划分,刑事律师在和解程序中的辩护略有不同:
在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公安机关可以做出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犯罪嫌疑人为了不被关押,和解的意愿非常强烈,辩护律师可以结合取保候审,尽快促成刑事和解。实践中,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后很难撤销案件,一些案件本可以在侦查阶段和解,犯罪嫌疑人反而更愿意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和解。
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还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辩护律师通过查阅案卷并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是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是否合理,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不起诉。
在法院审判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后,如果达成和解协议,法官可以对轻微刑事案件免于处罚,对于重刑案件酌情减轻处罚。实践中,辩护律师会考虑刑期问题,例如轻微刑事案件,宣判时“实报实销”,这时再进行和解对被告人而言意义不大。
综上所述,轻微刑事案件越早和解,辩护效果越好,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越有利。
追剧新姿势:刷热剧《都挺好》,了解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和解
作者:赵宏玉 郝瑞芳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导言 近期,正午阳光的新作《都挺好》开播,这部揭露“中国式”家庭问题的电视剧引发观众们的热烈讨论。剧中朱丽是苏明玉的亲二嫂,因为工作关系,苏明玉大义灭亲导致朱丽丢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