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燕分飞”后自媒体账号如何继续求“一键三连”?——夫妻共有自媒体账号分割的实务问题

来源: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自媒体时代,谁都抢不走“我的麦克风”,人人都能做自己精彩人生的特约报道。

自媒体时代,谁都抢不走“我的麦克风”,人人都能做自己精彩人生的特约报道。现如今的自媒体账号,不仅是自言自语、絮叨家常的“小喇叭”,当它同时具备了交换价值、稀缺性、排他性¹等法律意义上财产的特性,如此的虚拟数据就进入了《民法典》第127条关于虚拟财产的保护与规制。新的生产方式下,自媒体账号为个人、家庭带来了经济收益,也带来了新的法律实务问题。夫妻共有自媒体账号在离婚纠纷等实务中如何分割?
一、离婚了之后账户归谁?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基于网络平台的自媒体账号的权利归属有“注册说”²和“实际经营说”³。简单来讲,注册说主张自媒体账号的原始注册者是自媒体账号的权利人;而实际经营说则关注谁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且由其继续经营有利于保留该自媒体账号的最大价值。
注册说胜在取证方向清晰,证据内容直观,举证相较简单。但笔者认为,自媒体账号不同与其他虚拟财产(例如珍稀游戏装备等),自媒体运营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受众粉丝的认同,构建与粉丝的情感纽带,就像是“养孩子”,体会着账号关注量、影响力从无到有的酸甜苦辣,运营者付出了不容忽视的情感劳动⁴。如此说来,采用注册说对账号一刀切式地判决使用权归属于注册人所有未免武断。
因此,在自媒体账号注册者与实际运营者不同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判断是否存在一方当事人具有更强的取得财产权的应然性尤为重要。前文所提及的实际运营情况、最大化实现虚拟财产价值的情形以及案涉账户经济收益是否为一方当事人的主要收入甚至唯一收入来源等事实情况都将是关键因素。
建议您在需要的时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专业咨询解答。
二、怎么个分割法?
基于自媒体账号的财产性质,有补偿分割、变价分割、竞价分割三种方式适用于不同情形。其中,当双方协商由一方取得自媒体账号的财产权,另一方取得补偿的情形,或者双方皆不愿放弃账户,但经判定一方更应当取得账户财产权的,适用补偿分割。若双方皆不愿意继续经营自媒体账号,唯恐“触景生情”,想对财产权予以变卖的,适用变价分割。而竞价分割适用于双方皆主张取得财产权,且不存在一方更应当继续经营自媒体账号的情形,那么便价高者得,另一方能获得竞价价格的一半作为补偿。
三、我倾注心血运营的账户到底值多少钱?
除了当事人能够协商确定自媒体账号的价值外,价值评估的确是实务中的难点。自媒体账号的价值难体现在具体的财务数据,更多集中展示于网络空间形成的号召与影响力,体现在商业营销活动中。例如某自媒体账号在定向营销后,产品的销售额增量能否作为评估基础,该量化数据能否在法院的监督下合法地、不公开地取得等等,具体的实务操作皆值得思考。
面临技术问题,除了法院需发挥司法能动性,帮助评估机构更有效地获得评估数据之外,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也可合作致力于推动网络平台账号价值评估机制的改善。
[1]曹舒然,论夫妻共有虚拟财产离婚分割的法律困境及破解之道,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57—66.
[2]详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14)闵民一(民)初字第18439号民事判决书。
[3]详见辽宁省开原市 (2019)辽1282民初3240号民事判决书。
[4]马秋,顿十慧.共有网络平台账号的分割与价值评估——以黄某与陈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为例[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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