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与征求意见稿对比

来源:汉坤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3年4月11日,国家网信办曾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时,我们浅析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一些监管要点和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提出我们的建议(参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评析)。
为了方便大家快速了解正式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与征求意见稿之间的差异,我们将正式发布版与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内容比较,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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