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主出事故,争取赔偿渡难关!

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案件情况】 侯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同时也是这个家庭的一家之主,上有四位60多岁的老人要赡养,下有一个5岁的子女要抚养,并且妻子已怀上第二胎,即将生产。

【案件情况】
侯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同时也是这个家庭的一家之主,上有四位60多岁的老人要赡养,下有一个5岁的子女要抚养,并且妻子已怀上第二胎,即将生产。侯某在2016年7月某日遭遇交通事故,他骑电动车途经某路口时,一女子也驾车通过该路口,造成两车相撞,车辆受损,侯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侯某送往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侧膝关节损伤。经过前后近一个月时间的治疗,医嘱出院后仍需佩戴膝关节支具、休息三个月。伤情影响到了侯某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更影响了一家人的心情,让一家人焦虑万分。
【案件处理】
一家之主突遭飞来横祸,被告又主张事故发生时两车并未发生碰撞,其不应当承担责任,逃避赔偿。全家一筹莫展之际,找到了专业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洛阳光法律所。我所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成立专案律师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宗旨,第一时间就此案件进行处理,并由专业法医为侯某处理伤残等级鉴定等事宜。
事故发生时,侯某的妻子怀有身孕,尚未分娩,我所孙律师积极争取该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该项赔偿系侵害发生时对胎儿利益损害赔偿请求为基础,是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且胎儿娩出时是存活的,生活费是必需的。后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最终支持我所的诉讼请求以及伤残赔偿金、父母子女(包括胎儿)六位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数额,由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共同赔偿侯某经济损失合计14余万元,且侯某垫付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在被告辩称两车并未发生碰撞,其不应当承担责任时,光法律师团队用最短的时间为当事人赢得了赔偿金,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获得了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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