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法条君给大家介绍“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的几个罪名,分别为“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它们共用一个条文,一样的量刑,但是却有不同的定罪标准。
而它们都有对应的过失犯罪,分别为“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这几个过失犯罪而言,其特殊之处在于,在量刑设置是由重到轻的,也就是说,量刑起点都是3年以上,只有在符合“情节较轻”这一情节时,才会在3年以下从轻处罚。
而哪些情节属于较轻,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可能会综合行为人的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恶性或者犯罪手段、方式等等因素考虑。
本君通过法律法规检索,帮助大家梳理了这几个罪名现有的定罪量刑标准,废话不多说,老规矩:一图为快!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标准
作者:法纳刑辩来源:法纳刑辩

本期法条君给大家介绍“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的几个罪名,分别为“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它们共用一个条文,一样的量刑,但是却有不同的定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