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士咨询,其丈夫去世后留下两套房屋,两套均是单位的集资房,均没有办证,估计将来也很难办证,因和继子不合,想尽快把继承问题解决了,以免后患。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物权以登记生效要件,未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往往考虑到无法强制执行,因而对没有等级的不动产不进行实质性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这一规定,某女士和丈夫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暂时还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即便诉讼,法院一般也会要求双方或者多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只会处理使用权问题,而不对所有权进行处理。
当事方可以通过私下协商达成协议,说明房屋的归属和处理方法,从而达到物尽其用,也通过协商处理纷争,实现和谐共生。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继承吗?
作者:江孔顺来源:京师豫见

某女士咨询,其丈夫去世后留下两套房屋,两套均是单位的集资房,均没有办证,估计将来也很难办证,因和继子不合,想尽快把继承问题解决了,以免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