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篇(一)

来源:昶兴律师

文章摘要
前 言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中与核心技术关联最为紧密的一项权利,是企业保护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迎来第四次修改,并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前 言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中与核心技术关联最为紧密的一项权利,是企业保护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迎来第四次修改,并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我们将结合新修订的专利法(下称专利法(2020))对专利的相关知识进行介绍,以期对企业运用专利保护创新成果有所帮助。
一、专利类型
专利法(2020)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通常可分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在创造性方面要求最高,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同样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创造性较发明要低,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申请
专利法(2020)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分别对申请专利提交的文件进行了规定。其中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具体而言,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三、专利保护范围
专利法(2020)第六十四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具体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具体而言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则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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