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砍头息”?
“砍头息”,顾名思义,通常是指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部分利息后,再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借款人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一些非法的借贷行为中,例如高利贷、暴力催收等。
二、砍头息的表现形式
砍头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利息前置:借款人在还款时需要先支付一段时间的利息,然后再还本金。这种方式将使得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息远高于合同约定的利息。
2.预扣利息:在借款人尚未使用借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就预先扣除一部分利息。例如,甲借了1000元,但实际只拿到900元,减少的100元就被当作利息扣除了。
3.滚动债务:指在借款一段时期后,将前期所欠利息计入前期借款本金,并以此为基数来计算下一期的利息,俗称“利滚利”。
4.高额利息:借款人在借款时被要求支付高于法定利率的利息,导致实际还款金额增加。
5.手续费:借款人在借款时被要求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这些费用通常没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只是作为借款的条件之一。
6.服务费:借款人在借款时被要求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这些费用通常是由出借人自行设定的,没有明确的计算依据。
三、司法实务中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砍头息的认定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法院会考虑借款人对相应部分的借款本金是否失去支配权。砍头息的核心在于借款人未能实际使用、支配用于支付利息或其他款项的本金,却需要支付额外的利息成本。
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被扣除,人民法院会把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其三,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借贷双方对利息有口头约定,法律也会予以认可。但如果该利息约定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上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法院则不会予以支持。
四、如何防范砍头息?
1.明确借款合同条款: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利息,确保自己清楚了解并同意支付的费用。同时,借款人应保留好所有的借款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了解法律规定:借款人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借款利率的规定,避免被违法的高利贷行为所侵害。
3.及时维权:如果发现自己可能被收取了砍头息,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砍头息无效并要求出借人退还这部分利息。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陷阱之砍头息
作者:黄丽敏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一、什么是“砍头息”? “砍头息”,顾名思义,通常是指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部分利息后,再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借款人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一些非法的借贷行为中,例如高利贷、暴力催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