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天津、上海等多个小区出现了饲主将其宠物从高空抛落的行为,只因认为猫狗也会感染病毒。同时,大量人员无法返回工作地,导致全国几十万“留守宠物”正面临着断水断粮甚至死亡的局面,它们的生存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人们片面地追求私利,罔顾善念,虐待动物的现象比比皆是。某屠宰点,黄牛十二小时被注水一百二十斤,惨叫不止,流泪下跪。某景区让猪蹦极庆祝开业,猪被五花大绑从六十八米高的蹦极台推下,期间不断嘶吼、嚎叫,这一幕幕让人痛心。
放眼动物园,仍有地方在开展动物表演,伤痕累累的虎鲸“搁浅”到展示台向观众“问好”,瘦骨嶙峋的大象小心翼翼地走钢丝……我们本想让孩子们学会爱护动物,却让他们看到了人类如何虐待动物。
那么,猪、鸡、猫、狗、小白鼠需要法律保护吗?动物也有“福利”吗?什么是“动物福利”?我们又为什么要对动物福利进行立法?本文中,笔者将系统地向大家分享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动物福利”?
1992年,英国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FAWC)将“动物福利”概括为动物的“五项自由”并被国际社会广泛采纳,具体包括: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不受恐惧和焦虑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
动物福利主张的是善待动物,而不是反对利用动物。动物可作为食物、工具、友伴或科学研究等用途为人类所利用,但在此期间应避免其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同时,这个理念旨在维护动物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并非要求为其提供额外的好处,因此与人的福利并不冲突。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WSPA)将动物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六类,并对其福利进行保护。其中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动物福利所关注的是那些受人类影响的野生动物群体。
二、动物福利立法现状
1822年,英国颁布的《马丁法案》是世界上首部有关动物福利的法律。受其影响,法国于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美国于1866年成立了“防止虐待动物协会(ASPCA)”,并制定了《动物福利法》;随后,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目前,世界范围内已有一百多个国家进行了动物福利立法。同时,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作为国际政府间机构,致力于在全球范围保障动物的健康与福利,并将“动物福利”写入《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之中。作为OIE的成员国,中国政府认可并支持OIE制定的各项动物福利标准。
目前我国虽未确立专门的动物福利法,但在推动动物福利立法的进程中做了诸多努力。2017年3月,“农场动物福利”立法问题在两会上被首次提及,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正式提交了“加快农场动物福利立法,保障食品安全”的议案。同年11月,我国首部农场动物福利行业标准《动物福利评价通则》通过了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家审查,完成了农业部的标准制(修)订任务。2018年10月24日,第二届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大会暨第六届中国动物福利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论坛在北京举办,与会各方代表共同签署了《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北京共识》,旨在更好地落实动物福利理念,促进全球动物福利事业发展。
动物福利在我国部分法律法规中已经有所体现。
2008年7月,由商务部公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实施人道屠宰。
2013年7月,住建部委托中国动物园协会编制了《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规定在野生动物保护和饲养工作中应当做到杜绝各类动物表演。
2013年12月,农业部对《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进行第二次修订,该《办法》规定执业兽医应在执业活动中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
2017年3月,由国务院修订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对实验动物必须爱护,不得戏弄或虐待。
2017年7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在使用实验动物时应关注动物福利,遵循“减少、替代和优化”的原则,试验方案实施前应当获得动物伦理委员会批准,并对实验动物的生存环境、饲养、诊断治疗等做了详细规定。
2017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其规定电影片有宣扬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应删减修改。
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的有关动物福利的内容,其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2018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修正了《进境水生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水生动物的包装应满足动物生存和福利需要,不同养殖场或者捕捞区域的水生动物应当分开包装,不同种类的水生动物应当独立包装。
大量研究证明,虐待动物与对人类的暴力犯罪有直接联系。那些把虐待动物当作快乐的变态心理,极有可能发展成为反社会人格,从而走上杀人的犯罪道路。例如,杀害了13名妇女的“波士顿扼杀者”Albert DeSalvo,在童年时期就喜欢用箭射杀囚禁在盒子里的猫狗。因此,大多数国家已将“虐待动物”入刑,以此来保护动物生命,规制施暴行为。但遗憾的是,现今我国对于虐待动物的法律规定仍不够全面,那些对自己宠物、流浪动物施暴的行为并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诸多无辜的生命便极易可能成为施暴者、杀人犯的练手对象。2019年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74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回应了人大代表夏吾卓玛“关于制定《禁止虐待动物法》的建议”。《答复》表示,对社会公众普遍反对的残忍虐杀动物等行为,由于缺乏相关立法规定而难以实施有效打击,确有必要完善立法。《答复》称,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会同国家林草局,认真研究各代表所提的通过立法反对虐待动物、逐步推动立足于我国现有国情的反虐待动物法等建议,不断通过完善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和技术规定、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提高全行业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动物福利立法的必要性
动物与人们的生活充满了交集,动物福利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民健康、对外贸易、道德文明等多方面的发展,因此,我们也应将目光转移到动物这一生命体上,通过立法来对动物福利进行保障。
动物性制品是保障人类身体机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源性食品,如果动物福利无法保证,将会直接对国民的生命健康产生威胁。例如,在部分集约化养殖厂里,A4纸大小的饲养空间使笼养鸡们长期处于高应激状态,这导致了较高的染病率与死亡率,所以抗生素便大量投入使用,同时为追求高产,各种添加剂也使速成鸡产生了很多健康问题,因此,当这些鸡投入市场为人们所食用时,危险也随之而来。同时,宠物及流浪动物的数量激增,也造成了狂犬病的爆发,如果不能为其提供基本的生存环境并及时接种疫苗,也会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隐患。除此之外,与人们日常生活相距甚远的实验动物也可能危害人类健康,在具体实验过程中,由于动物的饲养和实验环境未达标而导致实验动物生病或死亡,其所携带的病菌将会成为疾病传染的源头。由此可知,只有保障动物的福利,给动物提供安全可靠的饲料、舒适的环境、及时救治和防疫、杜绝违背自然规律的饲养方式,才可以真正保证我们人类的食品安全,所以,为了保障公共卫生、公众健康,我国需要进行相关动物福利保护立法。
动物福利理念也被引入到国际贸易领域,诸多发达国家以动物福利的名义设置“绿色壁垒”,把不符合动物福利标准而饲养、运输和屠宰的牲畜产品拒之门外。从2005年开始,麦当劳、沃尔玛等国际公司便宣布在未来十年里停止笼养鸡蛋的购买。诸多国家也禁止我国经销商向其出口动物皮毛制品,原因在于我国多次被曝出活剥动物皮毛的新闻,从而被贴上了不人道的标签。因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紧跟国际步伐,重视动物福利的保障,积极解决饲养、屠宰等多方面的问题,才能使动物制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更加主动的地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动物身为自然界的一员,不仅是物,更是鲜活的生命,人类也并非孤立的站在食物链的顶端,而是作为生态系统中渺小的一部分,与其他生命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如亚马逊河流域的蝴蝶扇动了几下翅膀,便可能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龙卷风。所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止包括人与人的同呼吸,更在于人与动物的共命运,我们应该学会把道德关怀逐渐扩大到其他生命体上,否则,人类对于动物的迫害终将通过连锁反应回归到人类自身。这就要求我们在实现自我利益时需充分考虑动物的福利,并在应用动物的同时承担保护义务,推动我国动物福利立法的实现。
时光让我们感知到了生命的温情与关怀,也让我们学会了表达温柔与爱。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动物的福利也将会全面受到法律的保护,它们不再被鞭笞和虐杀,不再在饥寒中蜷缩于墙角或路灯下。面对浩瀚的星海,我们和它们一样微小得像尘埃,希望它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充满喜与乐,远离伤与痛,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愿每个生命都被时光温柔以待 ——动物福利立法的现状与未来
作者:樊东峰 王子悦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疫情发生以来,天津、上海等多个小区出现了饲主将其宠物从高空抛落的行为,只因认为猫狗也会感染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