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公证”服务生物医药领域商业秘密保护及数据合规路径探讨

来源:圣典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摘要 本文围绕生物医药领域在商业秘密保护与数据合规方面的现实需求,系统探讨了“律师+公证”协作机制的服务模式与创新路径。

摘要
本文围绕生物医药领域在商业秘密保护与数据合规方面的现实需求,系统探讨了“律师+公证”协作机制的服务模式与创新路径。文章以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与南京公证处的合作为案例,介绍了通过“证据事前固定、纠纷预防”、“数据要素流动合规服务”、“公证数字存证平台”及“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平台”等机制,构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数据合规治理的一体化服务体系。该模式融合律师的合规设计与风险评估能力、公证处的法律公信与技术存证优势,实现对企业核心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通过公证固证、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工具等技术与法治手段的协同运用,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助力数据资产确权、入表、交易和跨境合规,打造“制度+技术+法治”融合的营商环境创新样板。
关键词:律师+公证,生物医药,商业秘密保护,数据合规,数据要素流动,公证存证平台,数字公证,区块链,合规治理,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跨境流动,法律服务一体化,增信机制,证据固化,预防性司法
一、问题的提出
生物医药领域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获取、使用、交易大量的数据,尤其是对于诸如实验、经营、服务等数据,不仅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而且也是企业对外提供服务,展示实力,对外投融资的重要基础信息和资产形态。所以,如何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同时,助力商业数据合规治理,让“数据要素”流动过程中都配置相适应的保护措施、合规操作和流动机制,对于企业商业数据治理模式建设,打造数据要素营商生态,助力数据制度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作为法律共同体和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力量,在“预防”和“化解”商事纠纷,在提供企业合规法律解决方案和商事法治增信功能方面具有天然的互补性和广阔的协作空间。所以,打造“数据要素”最佳营商环境,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为企业提供“数据治理一条龙”法律服务,降本增效提升服务能级的角度出发,都有必要积极探索常态化的数据领域“律所+公证”协作模式。
为此,本文以江苏圣典律师和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在上述领域建立的合作机制为例,就“律所+公证”机制如何迭代法律服务能力,赋能新质生产力建设,有效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商业数据合规提供服务进行探讨。
二、合作基本模式介绍
(一)证据事前固定,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律师通过“合规方案设计”和“风险评估预警”两大核心服务模块,为企业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及数据合规的预防性法律保障体系,并将有关法律服务与公证处的技术设计做深度绑定,在以下环节中紧密对接公证技术接口,具体内容如下:



  1. 合规方案设计。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企业数据生成、存储、流转的标准化操作规范,明确商业秘密分级标准(如核心机密、普通机密)、接触权限管理规则(如分级授权、操作留痕),确保数据生成全流程可追溯、可举证。设计“技术+法律”融合的合规工具包,包括保密协议模板、数据操作日志记录指引、电子存证接口对接方案等,为企业对接公证存证平台提供法律合规基础。并定期为研发、市场、法务等部门组织“证据意识与留痕操作”专项培训,模拟演练取证流程,确保一线人员熟悉电子文件打印、签名盖章、存证提交、公证接入等操作要领,减少因人为疏漏导致的证据缺失风险。

  2. 风险评估预警。通过合规体检、流程穿行测试等方式,系统性排查企业数据管理中的高风险环节(如员工离职数据交接、外部合作方数据接口权限),制定风险等级清单(高/中/低),针对性提出技术加固建议(如加密传输、操作日志自动备份)或管理优化方案(如“最小必要”权限原则)。此外,还需建立商业秘密接触行为监测规则,通过技术手段(如日志分析工具)实时监控异常操作(如非授权设备登录、高频下载敏感数据),触发预警后联动公证存证平台快速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并制定《商业秘密接触人员行为规范》,明确禁止性行为(如私存数据、非授权外发)及违规后果,配套竞业限制协议、保密承诺书等法律文件。
    公证处使用“电子公证+区块链存证”技术手段建立了公证存证平台(商业秘密保护公证平台),配合律所进行企业法律合规过程中,可以“公证法定证明力+区块链技术可信”效力,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快速的、模块化的数字证明服务能力,从而为企业数据生成、知识产权创造、商业秘密保护等提供快速、便捷、有效的数字化固证措施。
    数字公证服务能力具体包括:
    1.数字公证存证。公证存证平台(商业秘密保护公证平台)可以对接企业已有的工作系统,在保证“数据不出域”的前提下,由数字公证服务自动对数据生成过程进行存证并记录生成过程的环境信息,从而公证证明企业的事实权益状态、在先权利和知识产权等核心内容,从而在后续发生知识产权等商业纠纷时,以公证证据高质量回溯版权生成的过程。
    2.侵权证据存证。企业发现侵权行为后,可以通过公证存证平台对涉嫌侵权的内容予以在线存证(典型如:录屏、拍照、视频),从而快速、便捷、低成本、高质量的固定侵权证据,以《民事诉讼法》《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法定的最优证据效力为后续继续维权提供可靠证据支撑。
    (二)数据要素流动合规服务介绍
    律师团队围绕“数据要素流动”全生命周期,穿透底层数据来源与加工环节,对涉及实验数据、供应链交易数据、患者信息等要素进行合规尽职调查,审查全链条授权、监管资质及合同协议有效性,为企业数据流通奠定合法性基础。在此基础上,律师结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及国际标准,协助企业完成数据分类分级、脱敏匿名化、生命周期管理等制度设计,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与销毁各环节的合规要点与责任主体。
    在数据要素跨境流动方面,律师根据《出口管制法》、《GDPR》、《数据跨境规定》等要求,定制标准合同条款、差异化合规评估及备案方案,确保企业在境内外传输数据时既高效又符合法律规定;同时,通过法律意见书与合规证明出具,将尽职调查结果与存证记录同步公证,为企业在融资、并购、审计及监管检查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增信,并配合公证处开展模拟演练与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数据合规意识与操作能力。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中对“数据公证”、“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公证”的要求,及《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公证相关规定,在律所进行企业数据合规调查评估的过程中,对律所识别的已知风险和可能面临的未知风险,以及需要采取的相关预防、增信、排除、展示措施,通过匹配公证证据保全、公证法律意见书等法定增信工具,有效固定证据、证明合规事实、展示合规调查、隔离恶意风险等内容,从而对数据的来源、数据的加工、数据的使用、数据的登记、数据的质押、数据的交易、数据的跨境等提供较好的合规治理服务。
    (三)其他配套服务介绍
    律师团队可在争议初期介入,基于对案情与证据的全面梳理出具《调解方案与风险评估报告》,并主持或参与谈判磋商,协调当事人就争议焦点、权利义务及履约保障等核心事项达成一致。调解达成后,律师草拟《民事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精准嵌入履约担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并可同步办理律师见证或与公证处对接进行存证,进一步提升协议的法律效力与执行保障。针对涉外商业秘密或数据合规纠纷,律师依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海牙公约》等国际规范,为企业甄选适配的国际调解机构,设计跨境调解流程并起草《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同时配合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及海牙认证,确保调解结果既符合法域管辖要求,又在境内外均可直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执行。
    公证处提供的相应服务具体包括:
    1.纠纷调处。对律所组织的数据纠纷调解工作,公证可以同步在签署调解协议时,对调解协议中具有金钱给付内容赋予强制执行内容,义务方未按时履约给付金钱的,可以不再通过法院诉讼,公证核实违约事实后,出具的执行证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快速维护债权人利益。同时,对在线或线下调解过程存证,公证存证的相关证据可以作为聚焦事实、明确关系、缓冲矛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重要助力。
    2.涉外证明。对于企业跨国的数据维权(如向海外举证、证明权利等)、国内文件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代理、商业合同、身份证明等)、数据跨境合规流动等,可以由公证处根据国外的规定和需要提供对应的涉外公证服务,并可以代为办理外事认证(如海牙认证)手续,通过公证国际通行的域外司法证明效力,提高跨国使用文书的办理效率和使用效果。
    三、“律所+公证”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模式介绍
    公证处打造“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平台”和“公证数字存证平台”,在律所对企业进行企业合规体检、知识产权风险预防、商业秘密专项服务过程中,对于律所发现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薄弱情况、已经出现的风险事件等,引入“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平台”提供法律增信服务,从而提升律所法律服务方案的实效,帮助企业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形成法律需求、法律服务的良性互动和服务模式的稳定性。
    律师事务所通过对企业商业秘密范围及风险进行全面调研,界定核心技术、工艺流程及客户信息的保密边界,并据此构建完善的内部管控制度与流程。在此基础上,律师提供涵盖合同管理、证据保全、诉前保全、维权诉讼及员工培训等多维度综合法律服务,确保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应对各环节均具备可操作的法律手段和增信机制。通过制度与技术、文书与司法的有机结合,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打造“预防—控制—应对”一体化商业秘密法律保障体系,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安全底线。
    (一)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平台介绍
    在传统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由于存在企业保密意识不强、保密手段不健全、接触者行为不易留痕、保护分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在商业秘密被泄漏商业利益受到侵害时,企业很难高质量举证证明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及被侵权的事实,行政或司法机关在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时,也往往因缺乏认定事实的有力证据而无法发挥职能作用。为有效解决侵犯企业商业权益时的举证难、查处难、维权难的问题,构建国内国际通行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南京公证处积极发挥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职能价值,建立全国首个“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平台”及配套工作机制。平台通过有机融合“技术+公证+商事”等大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基础要素,有效填补了互联网背景下企业在国内外商事交往活动中如何在线化保护商业秘密的重大保护空白,为高质量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底气,提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新实践。
    1.公证助力企业构建商业秘密保护模式。创新采取由商业秘密行政主管机关协同《公证法》确定的承担公共法律服务和预防性法律制度功能的国家公证机构来共同建立商业秘密在线保护机制的新模式,并由南京公证处具体负责开发运行“在线化、智能化、数字化”的保护服务平台,可以为各类企业尤其是“初创型、发展中、高科技”企业依法合规、便捷高效、快速安全构建符合企业需求的商业秘密在线化保护措施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路径。
    2.遵循国内法及国际惯例打造保护功能。该平台的建设除了在框架搭建时遵循《公证法》《民事诉讼法》对公证信息化活动、公信力外观和证据法定效力的标准,在功能设计和服务标准上则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商业秘密的定义要素、保护规则和司法实践为基准,并参考国际通行的商业秘密所涉证据的认定标准、保护实施方法和证据呈现方式,旨在打造能够符合国内法律要求并满足国际通行保护做法的商业秘密保护国内国际兼具模式。
    3.提供先进、安全、便捷在线保护功能。该平台采用主流的“区块链+云存证”为基础架构,以公证自有的“江苏省公证区块链”为底层存储,配合时间戳、电子签名和私有云等技术,确保数据真实、安全、防篡改和可追溯;平台功能菜单和操作界面简洁、友好并配套了操作指南;企业商业秘密接触人员分级管理、授权查阅功能完备细致;商业秘密由企业自主加密或提取信息摘要后存储,包括公证机构在内的未授权人员均无法从技术角度自行解密查阅。
    4.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生态圈。依托该平台中能够提供的基础性、全链条、标准化的商业秘密保护各底层功能模块,政府部门、司法部门、服务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平台稳定的法治效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平台+服务”配套的方式,有效整合相关商业秘密上下游资源,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的商业秘密保护和服务综合生态圈,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咨询顾问、保护方案措施设计、实际运行效果及安全性评估等专业指导和辅助。
    5.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利用提供增信保障。该平台及配套工作机制通过发挥公证独特的“最优证据”、“法定效力”、“非讼司法”、“公信外观”等法治属性,除了能够向企业提供针对商业秘密防御性保护功能外,还可以为企业在商事交往中实施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转化、服务、共享、出售、许可等经营利用活动提供商业秘密使用合同公证、在线交易全过程数据存证等司法证明保障,让企业既可以实现对商业秘密的有效事前预防又可以对商业秘密交易的自我增信。
    6.精准衔接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工作规章。该平台以“管理证据”为基本抓手,通过在线化的手段将公证职能数字化,有效发挥公证制度在商业秘密相关证据的“固证”、“取证”“增效”等方面独特效力,以公证法定的证据保全程序精准衔接商业秘密保护部门的相关工作规程,以公证的证据链满足职能部门处理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或司法案件时对证据识别、收集、认定、处理的要求,确保平台存储的商业秘密直接或环境证据易发现、好收集、有效力、能作证。
    7.公证保护机制获省政府部门发文推广。202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2023年4月,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的通知》均对该公证保护机制在全省的推广复制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南京公证处已陆续配合苏州、无锡、泰州等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证机构在当地改造落地平台及配套工作机制。
    8.持续为各类型的企业提供保护服务。该平台于2021年4月首先在南京江北新区上线运行,并由南京公证处江北新区分部负责采取“一对一”方式向企业宣传和使用辅导。截止2023年8月,平台注册开通使用权限的企业已达1384家,平台存储的各类涉及商业秘密的数据8467件,企业数及涉密数据的月增长数均超3%。截至目前,平台保护的商业秘密已涉及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生产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等多种类型。
    9.为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流转提供保护。该平台对接了入选商务部《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要求进一步推广的“知识产权交易融资服务平台”,可以对商业秘密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创造过程、在先权利、登记申请以及权利交易提供包括行为增信、公证存证、证据固定、合同签署、数据核验等具体保护措施,为企业预防在将商业秘密对外使用或交易时可能遇到的通谋虚假、失信违约及恶意侵权等不诚信行为提供切实有效的防护手段。
    10.对接商业秘密纠纷调解机制共同解纷。南京公证处积极探索商业秘密公证保护机制与纠纷调解机制的对接路径,率先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建立企业商业秘密纠纷“公证+调解”协同化解新模式,该模式充分利用“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平台”所提供的公证证据,可以快速认定纠纷相关事实,迅速聚焦纠纷焦点,准确厘清法律关系,为通过商业谈判、利益转化、冲突和解等方法调和式化解纠纷提供强有力证据保证。
    (二)公证数字存证平台介绍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习惯“重创作、轻留痕”,对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保护能力不足,一旦遭到外方以知识产权责难或侵权时,无法高质量举证抗辩或有效维权,往往选择忍辱退让,而该做法不仅助长对方嚣张气焰,也对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护国际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企业在留存知识产权创造过程证据时,因缺乏专业指导,证据片面、孤立、缺乏公信力和环境证据等证据效力不足情况时常出现,由此在国际贸易摩擦处置中处于被动不利局面,委曲求全疲于应付,不仅自身合法利益无法有效实现,而且在国际贸易体系建设中也无法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律师团队可在事前与平台技术对接,结合企业业务特点设计“一体化存证方案”,明确存证节点、数据类别与保全流程,并协助完成系统日志、实验记录、合同扫描件等关键数据的自动化采集与上传;针对不同场景,出具《数据保全法律意见书》,联合公证处将平台存证与法律文书同步公证,形成技术与司法相融的证据闭环。在事中,律师可指导IT、法务及研发人员正确使用平台终端,确保存证操作符合法定要求,并对电子公证书及链上记录进行核验,出具合规证明;在事后,律师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取存证数据,利用平台“链上证据+公证背书”优势,为企业争取临时禁令、证据保全及损害赔偿提供强有力支持。同时,律师还会对存证平台的资质(如安全等级保护、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等)进行法律审查,并为一线人员组织模拟演练与操作培训,确保所选平台满足司法采信与监管合规要求,切实提升企业数据治理与风险防控能力。
    公证存证,是指公证机构通过将公证法定证据效力、最优证明力和“人脸识别、区块链、数据加密、哈希算法、时间戳、物理位置”等技术手段相结合,通过提供手机、电脑、API、SAAS等数字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数据信息等进行实时固定,并出具电子凭证来证明证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提供全程预防式服务。公证通过靠前提供“创作全过程数字存证”服务,积极参与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并全过程、伴随式、既视化的供给“预防性”司法保障,让企业可以安心、舒心、放心的自主创造知识产权,明显改善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不足问题,显著提升企业维权举证和风控能力。
    2.输出法定公认证明力。公证以国内法定“最优证据”和国际公认“司法证明”双重效力,不仅为企业合规经营、有效维权提供可靠法治保证,而且以国际司法规则应对国际贸易规则,有效打通海外维权的举证壁垒,为我国企业增强国际贸易竞争力、纠纷处置话语权和规则制定主动权提供强力支撑。
    4.源头保护机制。全国率先探索“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机制”,以科技赋能公证,联合江苏数字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研发DPex数字公证平台,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和公证“预防性司法”职能结合,形成围绕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创作存证、在线交易、纠纷调解”数字化公证服务新模式。在存证时,可以自动24小时实时精确记录知识产权创造全过程证据和所在环境信息,从法律和技术上确保数据真实、安全和防篡改。
    5.规范存证标准。按照我国《公证法》以及国际司法条约和惯例规定来设计存证功能和操作流程,企业可以在便捷存证的同时确保证据效力;以公认可靠技术实现数字公证存证能力并内置证据固定要素(包括:身份识别,存证设备、时间、地点、内容,操作环境信息),从而形成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证据集合。
    6.商业秘密保护。平台以“隐私保护”技术确保创作过程证据等商业秘密数据可在不离开企业情况下存证,证据存储在“江苏省公证区块链”上进一步增强安全性和公信力;提供手机和电脑版本,并设置人工和自动式的可选存证模式;凸显公证公共法律服务和公益非营利属性,企业不用投入软硬件成本,仅支付运营成本费用。
    7.多种校验模式。当事人存证后公证处实时出具电子版《存证凭证》记载存证全过程。根据需要可以对存储证据办理提取及核验过程保全公证书,并可以配套外文翻译;公证处网站提供存证证据真实性在线核验功能,极大改善传统证据核验的时空限制,显著提升证据使用效率。
    (三)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
    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某服装设计A公司发现欧洲市场上大量出现由海外某公司生产的服装,A公司认为该服装是仿品,严重侵犯了其的设计版权,如不及时制止侵权,不仅会给公司造成600多万元直接经济损失,还会对公司在欧洲的商誉造成不利影响。由于我国及欧盟法律均规定,版权归属判定规则核心是“谁先完成作品,谁就拥有版权”。所以,A公司能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提供服装创作的全过程证据,就成为能否维权成功的关键。
    所幸很早之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与南京公证处就通过“产业链+法律服务”法律机制,在服务该企业时就发现潜在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商业秘密保护过程证据留存风险,所以积极向该公司推荐使用上述公证平台产品。经过公证员操作指导后,A公司设计师均会使用手机端或电脑版的存证程序,自主有效的对作品创作全过程证据进行实时存证,包括设计导图、创作草图、样图手稿、最终成品等关键证据及环境信息等全过程都已公证存证。于是,A公司将创作时存储在“江苏省公证区块链”上的全过程证据文件160多份都进行了公证提取,形成了一条可全景式展示创作过程的证据链。随后,A公司立即提起海外仲裁并提交上述证据。3个月后,案件最终裁决,海外某仲裁机构在线核验真伪后后,全部采信公证存证的创作过程证据,进而认定A公司对争议服装设计享有著作权,最终裁定海外某公司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责任。
    案例二:
    某女士内衣设计A企业在作客户回访时发现外地有合作关系的B企业所生产的女士内衣产品在材质搭配、纹路图样、裁剪工艺和自己刚推出的某款产品几乎一模一样,尤其是内衣花边(暗纹)走线的编织方式竟然完全一模一样。此时,A企业意识到自己的商业秘密遭遇侵权了。A企业经过商业追查,发现几个月前离职的设计师徐某此时正在B企业工作,而离职前,徐某正参与了A企业上述产品的设计,而且可以直接接触上述产品设计过程中的材质选择、布料配比、纹路勾画、花边编织方案设计等商业秘密。企业需要立即取证,追究侵权责任。
    得益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与南京公证处就通过“产业链+法律服务”法律机制,企业使用公证电子存证生成商业秘密的过程、公证平台管理商业秘密的过程,包括商业秘密的内容的生成、商业秘密的授权查看、接触者身份以及接触者的操作动作(查看或下载)等证据都已经公证存证固定,随时可以从平台提取出具公证书。A企业依据和B企业之前签署的商业合作协议中的纠纷仲裁条款,申请了仲裁,并提交了经过公证存证的徐某接触商业秘密的身份信息、徐某接触内容、徐某操作动作等电子证据,以及徐某离职后在B企业就业、B企业短期推出上述产品等证据。据A企业事后反馈,在仲裁机构开庭过程中,面对提交的公证存证的已经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等系列证据,B企业主动申请和解。
    四、“律所+公证”数据合规模式介绍
    在生物医药领域激增的数据要素流动背景下,律师事务所通过深度尽职调查与制度设计,为企业构建全链条的合规体系。律师团队首先对研发数据、患者信息与供应链交易数据等核心要素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分析适用的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为后续方案设计提供精准指导;紧接着,结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助企业制定数据分类分级、脱敏匿名化、访问控制与销毁流程等内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与操作细则,确保合规可持续。
    在数据处理与流转环节,律所量身定制《数据处理协议》、《数据共享协议》、《跨境数据传输协议》等法律文书,精准约定数据范围、使用目的、安全措施及违约责任,并在签署时同步律师见证或与公证数字存证平台对接,提升合同的可执行性与证据效力。针对跨境流动,律师依据GDPR、《出口管制法》及相关规定,设计标准合同条款、充分性决定、差异化评估及备案方案,并协助与监管部门沟通,确保境内外传输既高效又合规。
    当发生数据泄露或合规争议时,律师可迅速组建应急响应小组,配合进行取证保全、监管沟通及法律救济,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与声誉损失。通过制度—文书—技术—司法“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律师事务所与公证、技术及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为生物医药企业在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的流动与应用中提供全方位、高可信、可落地的合规解决方案。
    (二)“律所+公证”服务模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20条)中明确要求“建立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公证”。同时,企业在数据资源的溯源证明、确权保护、生产投入、交易增信和收益分配等“数据要素”流动过程中,亟需配套精准、动态、质高、价低的合规证明,从而为商事行为开展和自身利益实现提供最优法治保障。公证制度作为预防性司法和法律政策实行保障机制,依法履行法律秩序稳定、法律行为增信和法律效果证明等司法职能。所以,在律所提供企业合规体检、评估、设计法律方案和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过引入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方式打造“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合规公证机制”,不仅为贯彻落实数据20条中的公证意见构建可靠的实现路径,而且有效满足企业“数据要素”合规流动的司法增信需求。该机制将公证法定功能效果和区块链、SM3国密算法、AI大模型、电子存证等信息技术有效融合,以“法律可信+技术可靠”的双增信效力为企业数据治理赋能增效,并依托“线上+线下”的综合服务模式,为数据要素安全稳定、依法合规以及高质量、低成本流动提供有力支撑。
    “律所+公证”模式提供数据合规服务时,主要聚焦企业在数据资源溯源、数据生产加工、数据资源确权、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入表(入股)、数据资产交易等“数据要素”流动场景中对于自身数据治理情况、数据合规质量缺少足够的合规证明和增信匹配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形成以下解决方案,一是利用电子存证、区块链等技术,通过提供“API”接口、“SAAS”化部署等方式与企业生产环境对接,从而实时存证固定数据要素流动过程中的真实状态,为使用真实数据评估数据合规状况、数据集合质量提供准确数据支撑;二是通过SM3国密算法、商业秘密公证保护机制等手段,在确保企业数据“不出域、不可见”的同时,助力企业以数字公证工具强化对商业数据(商业秘密)泄漏、窃取的防范措施;三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企业整体数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健康度、具体数据生产部门数据管理合规性以及数据治理周围环境状态等提供分析建议,为企业提升数据治理安全度、数据合规法治化水平,助力“数据要素”高质量流动提供基础合规证明底座。
    公证机构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原则,使用不传输数据而能固定数据特征值的SM3国密算法,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的“江苏省公证区块链”存储等综合服务,实时存证并证明数据生成过程的真实性、原始性,确保数据不出域、可回溯、可管控、可计量。
    1.创新源头保护机制。创新将公证“预防性司法”数字化后对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过程,提供24小时实时精确过程记录,从法律和技术上确保数据源头、数据存管、数据展示的真实、安全、防篡改。
    2.规范公证存证标准。依据《公证法》及国际条约、司法惯例规范电子存证标准,以可靠技术确保存证便利性及证明力,以公证效力有效固定证据法定要素和操作环境信息,确保证据真实、完整、有效。
    3.商业秘密有效保护。以“隐私保护”手段确保过程、结果证据和商业秘密等商业数据可在不上传、不离企的情况下存证哈希值,存证信息存储在“江苏省公证区块链”进一步增强安全性和公信力。
    4.提供用证配套服务。《存证凭证》记载每次存证操作并可出具更详细描述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及翻译,有效发挥公证域外司法证明效力;提供在线核验功能,打破证据使用时空限制,提升使用效率。
    (三)典型案例介绍
    南京江北新区某生物医药领域的公司拥有大量自主创造的生物医药数据。该企业希望通过合规法律增信方式对其数据治理过程进行审核评估,助力其完成数据资源确权、数据资产入表等数据要素合规工作,不仅为扩大企业资产范围、资产规模和降低资产负债率提供基础证据支撑,而且为后续企业进行数据资产登记、对外数据服务以及使用数据资产融资、入股等数据要素高效流动提供法治增信。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与南京公证处通力合作,为该公司提供数据合规服务,并出具数据公证存证凭证、数据要素合规评估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以法治增信职能助力企业完成数据资源确权、数据资产入表等数据要素合规工作。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与南京公证处在接到企业需求后,立即启动数据安全保密工作模式,指派专人负责对接,确保合规法律服务过程企业数据安全无泄露。双方采取“线上+线下”、“技术+规则”的方式,不仅对企业的基本情况、数据来源进行法律核查,而且对数据加工过程、生产要素投入、数据集合状态等客观、实时、过程证据进行证据保全,以电子公证存证证明文件形成可识别、有效力、可回溯的数据要素流动证据,配合律所出具的合规法律意见书,为企业进行权益固定、价值评估、资产入表、财务审计、登记交易等提供证据支持。最终,该企业通过使用数据公证存证电子文件、数据要素合规评估法律意见书等文件,顺利实施了数据资源的权益确认,并对数据价值进行评估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入表,后续也成功将价值评估后的数据资产作价用于注册企业入股。该服务场景的成功探索,不仅为企业数据要素合规增信提供了全新的实现路径,而且助力企业依法合规挖掘沉淀数据,有效释放数据价值,打造“数据要素X”典型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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