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前沿追踪研习(2023.06)

来源:河北勤有功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为规范管理人工作,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管理人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职责,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为更好借鉴先

为规范管理人工作,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管理人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职责,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为更好借鉴先进标准开展管理人工作,我们将在该文件的基础上类比全国各地法院出台的关于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借鉴吸取更多有利于管理人工作的标准经验。
NO. 1关于邢台中院出台的管理人工作评价办法
2023年5月8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其考核办法侧重点为管理人个案履职能力及管理人专业队伍建设。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NO. 2全国各省市管理人评价办法类比
针对于邢台中院出台的管理人评价办法,我们综合查找了全国各地法院出台的管理人评价办法进行类比,希望可以学习借鉴更好更先进评价方案来实现管理人工作的标准化开展。各地出台的管理人评价办法如下:



综合各地出台的管理人评价办法,邢台中院采取正负清单赋分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个案考评及年度考评的方式,以清算案件为基础,重整案件与和解案件增设考评条件来对管理人团队配置、执业能力、勤勉尽责、履职保障、表彰奖励、惩戒处分方面进行考核。而其他地区法院在具体考核内容方面基本亦从管理人团队配置、执业能力、勤勉尽责、履职保障、表彰奖励、惩戒处分、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不同在于在考评方式方面除了采取个案与年度考评外,厦门市、忻州市、焦作市、大连市、南通市、启东市中院则在个案考评中采取了管理人自评和合议庭/考核小组考评的方式,发挥了管理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而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在考评方式上则不同于其他地区法院个案加年度考评的方式,采取了主客观考核标准及激励加分标准,来进一步解决管辖范围内无产可破、僵尸企业案件等破产费用无法保证案件。
结语
通过对比学习各省市管理人评价办法,从而达到我们作为破产管理人在办理案件时能更好的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完善运行机制,提升作为管理人的履职能力与服务水平,保障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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