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二三事之最低工资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9月18日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

9月18日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进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大上涨幅度为13.3%。大家拿到手的工资都涨了,但是否都真正了解“最低工资”呢?下面就为大家做个介绍:
一、最低工资概念定义:
最低工资,是国家规定的,当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堤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应当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足以维持职工及其平均供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即工资的法定最低限额。正常劳动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二、最低工资适用主体:
最低工资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此规定执行。
三、最低工资适用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按月确定,也可按周、日或小时确定。各种单位时间的最低工资率可以互相转换。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最低工资剔除项目: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我们从剔除项目中发现,国家并未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应当从最低工资中剔除予以明确。在实践中,各地规定对最低工资应当剔除的项目规定并不相同,甚至是相反。具体有:
1、最低工资中已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最低工资时无需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剔除,如:浙江、云南、河北。
2、最低工资中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最低工资时应当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剔除,如:上海、北京。
3、最低工资中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但是劳动者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却包含在最低工资中。如:湖南、河南。
4、最低工资中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住房公积金,但是劳动者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却包含在最低工资中,如:江苏。
5、最低工资中不包含其他补贴,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最低工资时应当将支付给劳动者部分补贴剔除,如:上海、山西、河南。
6、部分地方对小时最低工资应当剔除的项目作出了与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同的特别规定。如湖北、河北则规定小时最低工资中包含应当由劳动者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五、最低工资相关标准: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六、最低工资违反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如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差额;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的,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者在拿到钱的同时,应当对最低工资的以下几个问题特别注意:
1、如果劳动者的工资处于最低工资边缘的,则应当特别注意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更新,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关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形式,可能用人单位的实际支付成本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但却还是处于向劳动者支付了低于最低工资之违法状态。比如对最低工资剔除项目把握上发生了偏差,或者是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时用实物方式取代了货币方式。
以上是对最低工资做了基本介绍,我省每年最低工资的涨幅及最低工资的的总额都居全国前列。根据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总体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按照最低工资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原则,每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7年,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达到每月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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