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I)监管制度:日本篇

来源: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日本作为距离中国最近的发达国家,有别于欧美,具有极其开放包容的AI监管环境,向来被世界各国/地区的AI开发者视为“天堂”。

日本作为距离中国最近的发达国家,有别于欧美,具有极其开放包容的AI监管环境,向来被世界各国/地区的AI开发者视为“天堂”。
近年来,不仅世界各国/地区的AI开发机构已在/或将在日本开设据点,来自我国的AI开发者陆续出海,首站也往往选择日本。这里面既有专注于AI底层技术(LLMs等)的研究机构/公司,也有聚焦AIGC(AI绘画etc.)、医疗AI(CAD、辅助诊疗etc.)等特定领域的初创/成长型公司。
那日本为何能够受到诸多各国/地区AI开发者的青睐,其对于AI的总体监管框架如何,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今天就来聊聊“AI监管制度:日本篇”。
一、开发者的天堂
AI在其a)开发/学习/训练阶段,和b)生成/创作/运用阶段,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问题。各国/地区的监管思路或有不同,但总体来看,主要是在1)知识产权领域(著作权保护)、2)数据保护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3)特定身份职业资质领域(医生、律师、驾驶员等)问题频发。
其中,关于2)或3)领域,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地区的监管思路大同小异,并无特殊竞争优势。关于1)领域,在b)阶段,日本也没有给予AI开发者/利用者特殊豁免,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思路以及惩罚措施与其他发达国家/地区如出一辙;但在a)阶段,日本却有着不同的立法监管措施。
具体表现在,根据日本现行著作权法第30.4条的规定,在AI的开发/学习/训练过程中使用作品(Works)的,无需取得著作权人(Copyright owner)的同意。
也就是说,用于AI进行机械学习(Machine Learning)/深度学习(Deep Learning)的材料/资料,即便是具有著作权(Copyright)的作品(Works),例如文章、绘画etc,无论该学习(Learning)有无营利目的,就算未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无著作权侵权之虞。
之所以形成了如此有别于欧美的宽松监管,主要是因为日本在2018年讨论修改著作权法时,采取了促进“第4次产业革命”的蓬勃发展,引领“信息物理系统”(CPS,Cyber-Physical Systems)开发的产业主导思想/政策所致。也就是说,日本在著作权人保护和著作权利用之间,立法的天平倒向了促进利用。
伴随着生成AI技术的横空出世,日本业界也不乏对于上述立法遗留问题的诟病,但目前日本政府并无调整/修法的意思,反而有意继续维持发达国家中相对宽松的AI开发/学习监管环境。
二、总体监管框架
首先,日本目前并无一部专门规制AI的法律,只有特定利用场景,例如AI的开发、学习、训练、生成、创作、运用才会触发相关法律的登场。例如,上述提及的著作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生法、律师法等等。
其次,由于上述这些法律的内容烦杂以及原则性规定较多实用性较差,所以日本各政府部门结合自身主管领域的特定使用场景,自行制定的诸多政策性文件、指导性文件。此类文件有些是从AI开发者的角度出发、有些则是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视点不一,且可读性较差。
为了方便有兴趣的AI从业人员了解日本的AI监管规定,我们梳理了迄今为止,日本各政府部门[1]出台的AI相关监管文件,具体如下:

No.

发文/生效日期

文件名

发文/监管机构

1

2019.03.29

以人为本的AI社会原则[2]

内阁府

2

2021.07.09

我国的AI治理方向ver1.1[3]

经济产业省

3

2022.01.28

为实践AI原则的治理指引[4]

经济产业省

4

2018.06.15

AI/数据利用相关合同指引[5]

经济产业省

5

2023.01.20

机器学习质量管理指引ver.3.2.1[6]

经济产业省

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

6

2019.08.09

AI正确有效使用指引[7]

总务省

7

2020.07

AI正确有效使用手册[8]

消费者厅

8

2020.03.12

农业领域AI/数据合同指引[9]

农林水产省

9

2018.09

自动驾驶安全技术指引[10]

国土交通省

10

2021.02.24

数理、数据科学、AI教育程序认定制度实施纲要[11]

文部科学省

经济产业省

11

2021.03.30

成套设备保养领域AI可信度评价指引[12]

消防厅

厚生劳动省

经济产业省

12

2018.12.09

关于AI辅助诊疗计算机程序的使用与医生法第17条的关系[13]

厚生劳动省

13

2019.05.23

AI医学影像计算机辅助诊疗(CAD)评价指标[14]

厚生劳动省

14

2020.09.01

医疗器械特殊注册程序的导入[15]

厚生劳动省

15

2019.12

医学影像计算机辅助诊疗(CAD)系统开发指引[16]

经济产业省

日本医疗研究开发法人


上述15项政策文件之间的关系,简单来说,1项和2项为总则,抽象讨论AI伦理及宏观理念,不涉及具体监管政策;其余各项为分论,具体涉及AI的特定使用场景,尤其适合已聚焦特定领域的公司关注。关于日本各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能划分,可详见本文末尾。
总体而言,目前日本政府对于AI的监管,主要倾向在医疗、农业、交通、教育等领域。其中,又以医疗领域最为成熟规范,配套监管措施也最多。具体细看,政策大多集中于医学影像计算机辅助诊疗(CAD)领域。
从敏感个人信息数据的处理、机器学习模型的有效性、到医疗数据的权属、医疗器械注册上市后的持续学习(learning), 责任归属等问题,上述监管文件均给出了一定的参考指导意见。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此类监管文件属于软法(soft law),仅具有参考意义,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是考虑到其系由相关领域的主管监管机构制作并发布,代表了该机构在具体问题上的倾向性意见,在规则晦暗不明,裁量权又时刻存在的现实背景下,该类文件具有极强的指引价值。
以上是我们对于目前日本AI监管制度的一次总体性梳理和总结,由于篇幅限制,我们并没有在本篇中对于各类文件进行逐一分析。期望通过此文能给对日本AI监管持有兴趣的AI开发者提供一份有益阅读指引,并借此按图索骥,找到自己相关领域的监管规则。
此外,鉴于目前关于AI的相关监管制度,多散落在各个政府机关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中,不利于阅读和使用,2023年6月26日,日本政府召开“AI战略会议”,决定在2023年内,出台统一版AI监管指南。对此,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并会在第一时间解读,敬请期待。

日本行政机构名称

管辖事项

内阁府

负责国家经济,财政,科学技术,防灾政事,冲绳以及北方政策,国民生活,安全公共事务,政府宏观政策,以及都、道、府、县、体制的普及

总务省

负责与行政组织、公务员制度、地方行政及财政、选举制度、消防防灾、资讯传递、邮政事业及统计等国家的基本结构有关的制度,支持国民经济及社会活动等的基本系统

法务省

维持基本法制,制定法律,维护国民权利,统一处理与国家利害有关的诉讼

外务省

负责对外政策、派驻使节、通商航海及缔结条约等,为驻外单位与日本政府沟通的桥梁,负责情报的搜集分析、旅外侨民照顾及保护和文化宣传等事务

财务省

原大藏省,负责国家预算、税制、货币、国债等事宜

文部科学省

由原文部省和科学技术厅合并而成,统筹教育、科学技术、学术、文化、及体育等事务

厚生劳动省

医疗,劳动政策,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原陆军省和海军省的残留行政事务

农林水产省

负责农业,畜产业,林业,水产业,食品安全,食物稳定供应,以及农村振兴

经济产业省

原通商产业省,负责提高民间经济活力,维护对外经济关系,保证经济产业发展,保证矿物资源及能源的稳定高效供应

国土交通省

国土的计划及立法,河川、都市、住宅、道路、港湾、政府厅舍等的建造维护及硬件的维持管理,国土测量,交通及观光政策,气象,防灾对策以及日本国管辖范围内的海上治安及安全等软性对策等

环境省

负责环境保护,公害预防等

防卫省

掌管国防相关事务


[1] 日本行政机构/政府部门采1府12省厅制。其中的“1府”,是指以内阁总理大臣(首相)为首的内阁府;“12省厅”,是指以各个国务大臣领衔的政府部门,具体包括:总务省、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环境省、防卫省、警察厅。
[2] 日文原文:人間中心のAI社会原則
[3] 日文原文:我が国のAIガバナンスの在り方ver1.1
[4] 日文原文:AI原則実践のためのガバナンス・ガイドライン
[5] 日文原文:AI・データの利用に関する契約ガイドライン
[6] 日文原文:機械学習品質マネジメントガイドラインver3.2.1
[7] 日文原文:AI利活用ガイドライン
[8] 日文原文:AI利活用ハンドブック
[9] 日文原文:農業分野におけるAI・データに関する契約ガイドライン
[10] 日文原文:自動運転車の安全技術ガイドライン
[11] 日文原文:数理・データサイエンス・AI教育プログラム認定制度実施要綱
[12] 日文原文:プラント保守分野AI信頼性評価ガイドライン
[13] 日文原文:人工知能を用いた診断、治療等の支援を行うプログラムの利用と医師法第17条の関係について
[14] 日文原文:人工知能技術を利用した医用画像技術支援システムに関する評価指標
[15] 日文原文:医療機器の特性に応じた承認制度の導入
[16] 日文原文:医用画像診断支援システム開発ガイドライ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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