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25 年“两高”数据,2024 年全国法院宣判无罪的共有 598 人,同比下降 25.6% ,分摊到每个地级市(大概 333 来个),不到 2 人,全国有 2843 个县,平均下来才 0.21 人;根据 2024 年检察工作白皮书提到判决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418 人,占比 0.03%,刑事案件有罪判决率 99.97% 。
万分之三的无罪判决率,认罪认罚率已达九成以上,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已经达到了九成以上,有的人说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在具体案件中能发挥作用的极其有限,认为“开庭不过就是走个形式而已”。事实果真如此吗?作为刑事律师应当如何实现有效辩护呢?
毋庸置疑的是,刑事律师通过庭审实现无罪辩护效果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我做过十年检察官,一直在侦监公诉部门工作,2019 年年底辞职,辞职的时候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刚刚推行的时候。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之前,很少有律师主动到检察院来沟通案情,想的都是“开庭见!”认为跟公诉人没啥可聊的,立场不一样。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后,刑事律师跑检察院的次数明显增多了,大家都明白,一个案件哪怕要做无罪辩护,程序越往后走,可能性越低,要想体现刑事辩护的良好效果,需要将大量的工作前置,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做争取。除了无罪辩护之外,轻罪辩护、罪轻辩护(认罪认罚辩护),发挥刑辩律师的作用,不让当事人承担犯罪事实以外的责任,这是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的重要途径。
1、侦查阶段的有效辩护
必须正视的一个事实是,一个刑事案件,公安将嫌疑人刑拘了,那么在侦查机关的眼中,嫌疑人一定是有罪的,在刑事拘留的 30 天内,除非能够提供嫌疑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在犯罪现场等证据,刑事拘留的 30 天内和侦查机关去做无罪辩护的沟通一定是无效沟通。
但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如果能够和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有非法所得的案件,如果能够退赃退赔,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愿意认罪认罚,都可以成为取保候审的理由。如何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具体金额的计算,退赃退赔金额的计算以及退赃退赔对最终结果的影响和影响程度分析都是刑事律师在侦查阶段的重要工作。
2、审查逮捕阶段
审查逮捕阶段,律师与检察官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检察官是可以阅卷的,但律师不能阅卷,审查逮捕阶段放开律师阅卷权是刑辩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和检察官平等对话的前提。
但在尚未放开审查逮捕阶段阅卷权的当下,作为刑事律师需要积极的和检察官沟通,审查逮捕阶段案件一到检察院,就要和检察官沟通,将在刑事拘留阶段了解到的案件情况,主要辩护观点和检察官做一个沟通。并且如实的告知检察官,因为我们无法阅卷,所以对案件信息主要是来源于犯罪嫌疑人本人的供述,不一定全面。检察官在沟通的过程中就会告知案件的一些证据情况,我们也就能掌握更多的案件信息,以便于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制定精准辩护策略。
对于有希望无罪的案件,审查逮捕阶段的辩护就显得尤其重要,一个案件逮捕了,之后无罪判决、不起诉的概率是非常低的。除了案件事实、法律的分析之外,要注意案例的收集与准备工作,尤其是“两高”指导性案例、刑事审判参考的案例,以及一些权威刊物《人民司法》、《人民检察》上的权威期刊上的权威观点。
3、逮捕后的两个月侦查期限
对于已经批准逮捕的案件,在逮捕后的两个月侦查期限当中,我们依然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性,笔者办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件,委托时嫌疑人已经被批准逮捕。但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同案犯都被取保候审,只有嫌疑人还是羁押状态。我们认为一定是有原因的,经过向公安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了解,嫌疑人是部分事实没有交代,办案人员认为其避重就轻,没有认罪悔罪表现。经会见嫌疑人,嫌疑人称其已经全部交代了关于他的事实,他中间有一段时间不在案涉工厂,并说出了具体时间和可证明的人员。我们将线索向办案单位做了反馈,并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成功变更了强制措施。
4、审查起诉阶段有效辩护
审查起诉阶段是刑事律师能够完整了解全部案情和在案证据的关键环节,在此环节,阅卷是最重要的工作。刑事律师阅卷是不断通过证据的分析,瓦解控方事实,逐步构建辩方事实的过程。结合笔者亲办的几起案例,说明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实现有效辩护。
(一)无罪辩护策略
张某诈骗案。张某和彭某是朋友关系。张某家境很好,父母有一些积蓄,但张某有段时间迷上了网络赌博。输掉了几百万。于是向彭某借款,彭某明知张某会网络赌博,但考虑到张某家境很好,有还款能力,就出借了一百多万给张某。后张某继续向彭某借款,彭某不愿意继续出借,张某谎称在上海有个项目,向张某出示了假的项目资料。后彭某知道了项目是虚假的,就让张某偿还借款。张某同意偿还,并向彭某出具了借条,承诺了还款时间,还款时间到了,张某依然没能偿还,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立案前张某偿还了所有欠款,彭某出具了收条、谅解书。通过阅卷,我们确定了无罪辩护策略,认为这是民事欺诈而非刑事犯罪。且在立案前,诈骗金额全部退还,从未逃避还款责任,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我们将辩护意见和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取得了存疑不起诉的无罪化处理结果。
(二)轻罪辩护策略
王某是某平台女主播,长相甜美,命途多舛,前夫家暴出轨且欠下巨额债务,王某和前夫离婚后,还背了一百多万债务,一个偶然的契机做了平台女主播。平台见她长得不错,一步步引诱她做色情直播。只做了一个多月就成为了平台的当家花旦,月入两百多万,后案发。
公安定的罪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个罪名获利 25 万以上就是十年以上,我们认为要想降低量刑,只有改变罪名为组织淫秽表演这一条路。
通过阅卷、案例收集等工作,我们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第673号指导性案例及相关判例,在该指导性案例中,对组织淫秽表演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两罪进行了区分,认为网络直播型淫秽表演行为具有实时性,没有固定载体,应当认定为组织淫秽表演罪。
检察官认可了我们提出的辩护观点,改变罪名为组织淫秽表演罪,并认定为从犯,最终量刑从十年以上到三年以下。
(三)罪轻辩护策略
笔者曾代理了刘某涉嫌诈骗罪、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三个罪名,检察官认为量刑在三年以上。但经过阅卷,我们发现,偷越国边境罪过了追诉时效。刘某是 2019 年 4 月从境外回国,立案时间是 2024 年 5 月,过了五年追诉时效。此外,通过分析刘某的行程轨迹,其在境外诈骗基地逗留时间刚好 31天。在会见刘某时无意间他说到在云南逗留了几天再回广东,购买了回广东的高铁票。我们打出了这段时间他微信消费记录,发现有几笔境内扫码记录,提交给了检察官,检察官经过仔细核实,认可了存疑有利于被告的观点,最终仅认定组织偷越国边境一罪,最终量刑八个月。
5、审判阶段的有效辩护
虽然认罪认罚制度推行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采纳率达到 90% 以上,值得关注的是,法官是有量刑建议的调整建议权的,而且在实践当中,法官认为量刑畸重畸轻,建议检察官调整的,检察官都会调整,如果检察官不调整,意味着法庭不会采纳量刑建议。尤其对于没有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或者无罪辩护,打算上诉的案件,一审开庭至关重要,是后续所有程序的开局一战,一定要全面的向法官展现案件争议焦点。
实现有效辩护的 5 个关键阶段
作者:瞿鑫馨来源: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

根据 2025 年“两高”数据,2024 年全国法院宣判无罪的共有 598 人,同比下降 25.6% ,分摊到每个地级市(大概 333 来个),不到 2 人,全国有 2843 个县,平均下来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