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深化上海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高院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培育项目清单》,通过有选择、有针对、有重点地培育一批集中攻关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形成具有上海法院特色亮点的制度经验。为充分发挥改革信息在落实改革部署、交流改革经验、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落实,特围绕上述改革推出系列改革案例。本期刊载《创设两项机制 运行三个平台 打造四类载体 上海金融法院立体化推进法律适用统一》。
【2023年度综配改革重点培育项目案例之六】
创设两项机制 运行三个平台 打造四类载体
上海金融法院立体化推进法律适用统一
上海金融法院依托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建设,坚持落实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强化巩固两项裁判机制,分层构建三个平台,建立健全四类载体,积极推进法律适用统一。该院稳妥审理各类群体性、涉民生金融案件,先后审结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全国首例案件。今年以来,该院27起案件分别入选新时代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及全国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等,有效发挥金融司法品牌效力,为金融案件适法统一与审判质效提升提供新动能。
一、强化巩固“两项裁判机制”,优化法律分歧解决路径
一是规范类案裁判机制,推动类案分歧解决。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裁判标准统一的规定》,拓宽类案分歧问题发现渠道,加强类案和关联案件的立案识别,严格落实检索识别,强化院庭长监督识别,对需要统一裁判标准的分歧问题及时上报、沟通、协调。对于存在分歧的待决案件强制进行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发挥分歧问题初步过滤作用。对已生效案例与待决案件进行裁判文书语义分析、差异化分析,有效提炼类案裁判规则,对必要案件通过类案检索报告将类案处理规则固定化,具象化,有效提取类案规则并规范适用,充分保障法律适用的预见性与统一性。2021年以来,该院法官专业委员会和审委会上会案件类案检索适用率100%。
二是创设示范判决机制,推动群案分歧解决。
首次形成《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制度蓝本并被全国多家法院陆续推广。首创“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诉调对接机制,示范判决生效后,平行案件委托专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通过减免诉讼费提升调解动力,提供绿色通道快速进行司法确认。全国首例示范判决案件共计3,071名投资者达成调解协议获赔或撤诉,调撤率达99%。首创“示范判决+集约化审理+自动履行”全链条快速审执机制,依法将示范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标准扩张适用至平行案件,判决生效后督促被告自动履行,高效处置群体性纠纷案件。自2021年4月平行案件团队成立至2023年9月底,平行案件团队共审结各类平行案件8457件,平均审理时长大幅缩短至22天,以全院4%左右的法官数审结全院超40%的案件。首发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规定,同步建立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形成中国特色群体性纠纷解决方案。
二、分层构建“三个平台”,规范法官会议制度体系
一是精准区分平台定位,抓好办案决策发力点。
落实司法责任制,针对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构建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法官专业委员会指导统一、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度框架,形成闭环式权力运行体系,夯实金融案件分歧解决统一研判制度根基。专业法官会议平台讨论本院具有法律适用及证据规则适用问题的个案,为审判组织的个案分歧提供辅助决策与意见咨询。法官专业委员会平台,按专业性划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执行案件四个法官专业委员会,围绕专业领域研究讨论本院或辖区基层法院存在较大分歧的类型化案件,发挥统一裁判尺度、指导辖区金融审判作用。审判委员会作为法律适用分歧解决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以审委会通报形式通报改发案件分析报告等,充分发挥全面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职能。
二是融合构建平台机制,严把研判监督纵贯线。
严把案件分歧研判关,完善推进专业法官会议、法官专业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就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递进深化研判。合议庭处理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提交初始分歧解决意见上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对法律适用有重大分歧意见、难以作出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先行上法官专业委员会讨论,最终提交审委会讨论,发挥好法官专业委员会“过滤阀”作用。严把案件审查监督关。落实院庭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合议庭正确适用法律职责,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制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细则,各审判组织按照适当监管措施及预警节点严格落实、规范审理。结合我院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数字赋能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落实方案》,建立全链条、多层级监督管理,智能筛查与人工评查相结合的数字赋能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及案件质量大监督格局。
三是全面发挥平台功能,扩大裁判影响覆盖面。
加强辖区范围辐射指导,以法官专业委员会、审委会为平台,吸收专业领域内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经验及方法,形成裁判规则辐射基层法院业务指导需求,定期召开基层法院金融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通报二审改发及再审案件情况,为基层法院提供裁判标准统一的指导参考。加强行业领域协同合作,与金融监管、同业公会等搭建协作平台为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促进形成行业领域规则共识。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发布司法建议38份、金融专项审判白皮书5份,对防范潜在金融风险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三、建立健全“四类载体”,发挥示范规则指引功能
一是提炼个案裁判规则。
建立、健全案例参考制度,以《法官专业委员会判解参考》为载体,将具有裁判规则意义的案件梳理出可具参考的裁判要旨,通过法官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形式固定裁判规则并编纂刊发。机制试行以来,共发布《法官专业委员会判解参考》37期,形成私募资管产品缔约时风险揭示义务的司法认定、虚构应收账款保理纠纷的处理规则、通道类信托中信托公司外部责任的司法认定等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个案裁判规则。
二是深耕行业案件规则。
以专业性划分召开法官专业委员会案件讨论会,积极探索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执行案件前沿裁判规则。以法官专业委员会讨论机制强化精品案件全流程跟踪培育,夯实案例发现、审理、编写、报送、宣传各环节。年度编纂《法官专业委员会案件讨论综述》,以分歧解决裁判规则填补法律适用空白,促进监管规则完善。
三是归纳争点式类案规则。
以类案为专题,围绕当事人的诉讼争点,从审理视角出发,结合案件场景示例提出裁判应用建议,推出《法官专业委员会研推精要》精品栏目,以争点式体系回应类案裁判中的基本点、疑难点,编发出版《类案诉讼争点与裁判指引》,为同类案件的司法实践提供全方位指引。机制施行以来编发出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独立保函纠纷类案诉讼争点与裁判指引2部,形成可供法官在裁判说理时直接援引的裁判规则。
四是总结改发案件规则。
形成符合金融案件特点的改发案件评查、定责、讲评与通报机制,有效甄别法律适用分歧导致的改发原因并逐案经审委会评查定责并通报,规范裁判规则适用。针对本院对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的二审、再审改发情况,召开相关金融审判座谈会讲评并下发《二审、再审改发情况分析》作为基层法院审判参考,为法律适用统一贡献“金融智慧”。
创设两项机制 运行三个平台 打造四类载体 上海金融法院立体化推进法律适用统一
作者:上海高院研究室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编者按 为进一步深化上海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高院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培育项目清单》,通过有选择、有针对、有重点地培育一批集中攻关项目,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