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湖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线上线下联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纳入湖州法院八件司法惠民实事之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用心培育特色审判品牌、创新打造共享数字高地、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德清法院洛舍法庭、南浔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南浔法院练市法庭、菱湖法庭获评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多名法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两个案例入选浙江高院2024年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基本情况
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确保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优先、特殊保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宽容但不纵容”。
2021年至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涉未成年人一审民事案件6000件,审结5868件,调撤率71.23%,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主要集中于离婚、抚养权、探望权、人身侵权等纠纷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一、聚焦犯罪防控和权益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审判新发展
(一)加强权益保护,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犯罪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被告人依法从重处罚,对严重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被告人,坚决判处重刑。通过督办、提级审理等方式,妥善审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聚焦线上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将“隔空猥亵”行为纳入打击范围,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
(二)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制
在依法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实现审前调查、庭前教育、法庭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全覆盖,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圆桌审判,营造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气氛,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通知法定代理人出庭,邀请未成年被告人亲属或所在社区有关人员参与庭审教育,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三)重视教育感化,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建立心理咨询室,引入心理干预,对被告人开展心理健康、性格、职业能力倾向的心理评估。吴兴法院与湖州市团市委心远航公益组织合作“心之语”项目,由心理咨询师实施结对跟踪服务,打开未成年人心结。构建多维度判后帮教模式,积极拓展帮教基地,助力罪错未成年人走上正途。南浔法院联合设立法治关爱温暖基金,累计募集资金55万元,资助困境未成年人300余人次。
二、推进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助力涉未成民事案件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力度
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正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依法通知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村社及救助管理机构,告知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发现未成年人正在遭遇刑事犯罪或可能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依法启动“民转刑”防范流程,在线对接属地党委、落实跟踪管控化解工作,筑牢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防线。近三年签发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 23 件,除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外,签发率达到100%。
(二)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关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湖州中院于2023年3月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指引》,以“四个化”构建起立体多元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规范化:立足专业化,借助妇联等家庭教育指导专业性机构或人员,由专业人做专业事;突出定制化,因案、因人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运用数字化,线上线下结合,借助在线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提高教育指导的便捷性;实现闭环化,以回访、评估的形式,让家庭教育指导真正发挥效果。截至2023年底,全市开展口头教育437发送书面告知书 363次,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51次。
(三)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联合妇联、教育局设立家庭教育共享法庭,深入涉未家事纠纷最前端,打造“家事审判庭+家庭教育共享法庭+多个联系点”的“1+1+N”新模式,推进家事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建设。深化与共青团市委合作,通过对接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在全市各区县设立少年宫特设共享法庭,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参与共享法庭志愿服务,鼓励青年志愿者担任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助理,为离婚案件调解、青少年生活救助等问题提供在线司法服务,共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三、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
(一)全面落实“首审责任制”
由首审法官承办涉同一未成年人案件,建立审判人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管理模式,通过对涉诉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关系、教育环境、人际交往等个人及家庭情况的了解与调查,及时甄别“民转刑”、刑民行交叉、隐性权益受侵害等风险,并及时干预、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执行案件,应当由首审法官共同参与,推动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二)创新判后回访帮教模式
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会同妇联、村社等组织探望权履行和家庭教育指导,邀请代表委员、教师、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回访,不断扩大“护未”工作“朋友圈”。建立缓刑未成年犯回访考察制度,对未成年缓刑犯的家庭、单位进行回访,了解未成年犯改造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引导、鼓励未成年犯正视过去、面向未来,以积极向上的态度进行学习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三)推行心理辅导教育机制
重视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在感化未成年被告人方面所起的作用,助其增进对案情的了解,增强责任感,积极配合并协助法院做好未成年犯的思想转化工作。注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对于一般心理问题由审判人员精心拟定谈话提纲开展心理疏导活动,发现严重心理及精神问题,为未成年人联系妇联、团委、卫健等部门,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和精神康复医生对症施策。
(四)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体系
除依法为涉诉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外,会同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以“主动评估+微心愿申报”等方式汇总辖区未成年人帮扶需求,积极协调政法、村居委等部门机构的救助力量,综合落实身体康复、生活安置、返校复学等多元救助,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加大经济救助力度,在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案件中积极主持调解,为未成年被害人争取经济赔偿。
四、持续推进审判机制和组织建设提升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水平
(一)配齐配强审判队伍
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审执模式,设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的巾帼团队。不具备未成年人法庭设立条件的法院,在业务部门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家庭教育工作的法官、法官助理组成团队审理涉未案件。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及人民陪审员库中择优选任具有教育学、心理学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定期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业务培训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质效新动能。
(二)着力打造专家队伍
建立心理咨询专家库,全面保护和支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建立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为法院审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诉讼权益;聘请资深退休法官、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退休司法工作人员等担任专门的家事调解员,在案件审理全过程开展调解工作,协助法官开展家事调查工作,了解家事案件当事人生活、工作情况,钝化当事人之间矛盾,修复亲情关系。
(三)统一标准能动履职
依托专业法官会议、条线会议等,强化家事审执业务研讨,统一全市未成年人案件裁判尺度、法律适用和审执标准,积极探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增强工作研判,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梳理总结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威胁未成年人安全等问题,向教育局、妇联、市监等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立家校安全长效机制,从严从早处理校园欺凌,推动特殊经营场所管控责任落实,避免引发恶性案件。
(四)部门协同凝聚合力
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发挥老师、家长、社会的帮教作用,邀请心理专家协助矫正,共同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治、挽救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一件事”改革,建立案件专办协同机制、联动响应协同机制等六大协同保护机制,构建各部门间“横向到边”全方位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形成保护合力。
下一步,湖州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工作指引,强化涉未成年人司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件事”改革,深化“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持续打造“浙里春风·温暖守未”工作品牌,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新格局。
附:湖州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被告人骆某犯强奸罪,依法被判处死刑
2.依法认定隔空猥亵,对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
3.落实异地帮教,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
4.在刑事案件中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支持未成年人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费用
5.签订监护协议,妥善解决双胞胎抚养难题
6.生产经营者将场所承包给无资质主体经营,对经营中发生的未成年人受伤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7.离婚案件中发现未成年子女存在心理问题,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8.联合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9.发送司法建议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10.发送司法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禁入酒吧管理
湖州中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
作者:民一庭来源: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以来,湖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线上线下联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纳入湖州法院八件司法惠民实事之一,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