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的小猫咪陷入“抚养权”争夺战,大概是因为太可爱了吧。
案情简介
前段时间,我朋友小A被她的前男友小B起诉了,诉讼请求是要求小A返还他们之前共同饲养的小猫咪。
我朋友小A作为小猫咪的“家长”,为了留住她的小猫,委托我作为代理人介入了这场诉讼。
小A称,这只小猫咪是小B在两人交往期间送给她的礼物,但是对于赠与这点,小A并没有直接的证据。我围绕着小猫是二人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这点,指导小A完成了证据的收集,并作为小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整个诉讼程序。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认定小猫咪是小B赠与小A的礼物,因此无权要求小A返还,判决驳回了小B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随着经济的增长、消费水平的提高,养宠物的人群占比逐年提升,宠物对于养宠人群来说已经不仅仅是物品与财产,而是作为人们的朋友、家人给予人们精神上的寄托。情侣之间互赠宠物、一起饲养宠物,或是婚后家庭饲养宠物的情况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情侣分手或夫妻离婚后就可能产生对于宠物所有权归属的争议。
然而,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宠物“抚养权”的相关规定,也未对宠物赋予不同于一般物的特殊属性,在法律上,宠物仍然属于物的范畴,在很多涉及宠物的案件中,宠物通常被认定为是财产的一种。
那么,法院在遇到这类纠纷时是怎么处理的呢?
这还要分两种情况来说明:第一种情况是,夫妻离婚后宠物的分配原则,主要针对夫妻婚后饲养的宠物。
有些法院认为,宠物作为动产,适用先占取得,对于夫妻离婚后宠物的分配,谁占有,谁所有。
有些法院基于宠物是生命体,综合考量平时谁照顾得更多等因素,从而确定宠物的所有权归属,并且确定了另一方可以适时探望。这种判决观点已经相对较为接近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的判决原则,对于宠物不同于一般物的特殊意义给予了认可。
第二种情况是,情侣分手后宠物的分配原则。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要先考虑宠物是谁购买的,再考虑是否有一定的证据可以证实存在赠与的情况,如果证据足以证实存在赠与的情况,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宠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受赠人,如果不存在赠与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赠与,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宠物的所有权归属于购买宠物的一方。
看到这里,铲屎官们是不是吓得抱紧了自己的毛孩子?
那么,有些毛孩子的家长要问了,我的毛孩子是婚前买的,那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就拿我家的毛孩子来举个例子吧——我家猫猫是我和我老公谈恋爱时,我自己购买的,从购买后一直到我们结婚,我们都是共同饲养。由于猫是婚前由我个人购买,因此我家猫猫应当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我的猫猫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假设我的猫猫是我老公婚前购买然后送给我的,那么根据这个事实,它也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我老公要跟我争夺猫猫的所有权,我要举证证明存在赠与这个事实才可以证实它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律师建议
为了避免因为这些突然的变故而失去毛孩子,作为家长的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
1、 平时多保留一些带毛孩子去打疫苗、看病的疫苗本、消费记录等,保留一些为毛孩子购买宠物用品的购买记录;
2、 如果你的毛孩子是别人送给你的,尽量保留你挑选时、接受赠与时的聊天记录等书面证据;
3、 如果与另一半感情出现危机,保护好你的毛孩子,尽量不要给对方带走毛孩子的机会,毕竟带走了对方就可以以丢了、死了这种理由拒绝还给你。
在这类案件中,的确仍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宠物在宠主内心中的价值与它本身的购买价值不一致的问题,比如纯种宠物的价值无法通过司法手段明确的问题。而对于从来没有养过宠物的法官来说,这个问题本身产生的争议都是让他们难以共情甚至难以理解的,这也是这类案件中需要去解决的问题之一。
当然,分开后为了毛孩子对簿公堂,总是好过没有责任心地弃养。
最后,愿所有的毛孩子,都能被温柔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小猫咪“抚养权”争夺战
作者:樊简文来源: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朋友家的小猫咪陷入“抚养权”争夺战,大概是因为太可爱了吧。 案情简介 前段时间,我朋友小A被她的前男友小B起诉了,诉讼请求是要求小A返还他们之前共同饲养的小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