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4月某日,六犯罪嫌疑人因听说朋友与他人发生冲突,被朋友叫唤而来到案发现场。后与对方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打伤,致两受害人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后七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其中四人被抓,三人在逃。
案件办理过程:
其中一案罪嫌疑人徐某某的家属在案件侦查阶段便委托我所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在接到本案的委托后,我们在第一时间会见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从他口中了解到两个非常重要信息:第一,他在与对方冲突的过程中,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其仅殴打了受轻微伤的受害人,并未参与殴打在本案中受重伤的受害人。其中一受害人之所以受重伤,系因另一犯罪嫌疑人用刀子将其捅伤。徐某某事前从未与该嫌疑人商量过用刀行凶的事情,事中也未看到其捅人的经过,事后才知道其用刀捅人的事实。第二,徐某某在本案中有自首的情节,且无其他任何犯罪前科。
于是,在跟公安沟通阶段,我们就要求为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但因诸多原因,公安机关并未对徐某某取保。所以,在公案机关向检察院报捕后,我们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于提交申请书之后的第三日为犯罪嫌疑人成功取保。
取保之后,我们也不会放松,而是会继续就本案撰写不起诉意见书提交给检察机关,并希望能成功取得不起诉决定。
对于该案,我们也做好了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准备,如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取保,我们便会代理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于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需要注意的事项,我们将在后面的文章中进行分享。
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律师可大有作为(一)
作者:易永锋 邹东腾来源:中奕律师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某日,六犯罪嫌疑人因听说朋友与他人发生冲突,被朋友叫唤而来到案发现场。后与对方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打伤,致两受害人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