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

来源: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1、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家暴受害者遭遇家暴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将家庭暴力者与自己隔离。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就算离婚吗?
当然不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护家暴受害者不受伤害,而非就此解除婚姻关系。
3、只有离婚后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当然不是。离婚并不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前提条件,只要受害者已经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法院多久能发出保护令呢?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之后,应当在72小时之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之内作出决定。
5、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禁止令:也就是告诉施暴者:“不准再打人”。
远离令:包括禁止施暴者跟踪、骚扰和接触受害人及其近亲属。
迁出令:针对那些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再继续居住在一起会有人身安全危险的情况,责令施暴者从双方的居所中搬出去。
其他措施:这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兜底条款,在实践操作当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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