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鉴定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来源:南琴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案例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中,原告甲公司提供了双方签订的托管合作协议一份,被告乙公司主张对托管合作协议不知情,乙公司未委托任何人与原告签订过任何协议,托管合作协议上公章并非乙公司使用的公章

案例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中,原告甲公司提供了双方签订的托管合作协议一份,被告乙公司主张对托管合作协议不知情,乙公司未委托任何人与原告签订过任何协议,托管合作协议上公章并非乙公司使用的公章,属于伪造,但乙公司在其举证期限内未提出鉴定申请,且在法院释明后仍未就鉴定提出申请,法院对其提出的印章系伪造的答辩意见不予采信,判决乙公司应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印章鉴定在商事诉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样,在婚姻家事纠纷中也至关重要。
案例二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提交了刘某分别书写盖章的欠条、收据、转账明细、出国劳务委托合同等证据,证明刘某欠款金额42800元,庭审中,被告刘某对欠条、收据、出国劳务委托合同等证据上刘某使用的印章真实性存疑,但被告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所以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法院认定原告王某提交署名为“刘某”的收据、欠条、出国劳务委托合同加盖的印章是真实的,故认定刘某生前尚欠原告王某42800元债务。
可见,在诉讼案件中印章往往会作为定案的关键证据,掌握印章法律常识尤为重要,本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印章鉴定问题进行了归纳与整理。
1、鉴定机构的选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注意事项:从上述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鉴定机构需要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一般可以到司法行政部门的网站上查找。如果鉴定人不具备资质,会导致结论无效。在选定鉴定人时,法院首先应尊重当事人合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在分歧较大的情形下则可以由法院直接指定。
2、印章鉴定申请的提出时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注意事项:在收到法院传票时,法院会在应诉通知书上注明举证期限起止日期。相关人员在收到印章真伪不明的诉讼案件时,应高度重视举证期限,应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避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3、鉴定样本的选取
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两组概念。检材印文,是指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印文。样本印文,是指供比较、对照的印文。检材印章,是指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印章。样本印章,是指供比较对照的印章,用其盖印的印文称为印鉴式样或实验样本印文。
一般印章被仿刻,起诉方提交的证据应为检材印文,所以在选取样本印文时应注意样本印文的出处。最具公信力的样本印文应是从行政部门调取的印章材料,即使确认起诉方提交证据上的印文为仿刻,也不建议用自己手中持有的印章形成印文做样本。首先起诉方对样本不会认可,即使认可由于不处于同一时期证明效力比同一时期使用的印章小,同时会额外承担一笔鉴定费用,得不偿失。
4、鉴定结论完成时限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从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在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后六十天内即可产生鉴定结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鉴定结论的救济
鉴定结论需要救济,无非是鉴定结论错误,或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补充鉴定的情形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另外,重新鉴定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也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涉及到印章争议的民事诉讼活动中,印章的鉴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直接关系着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定。也正因如此,当事人一定要重视印章鉴定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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