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遭遇交通事故时吃大亏,请谨记这10个关键点

来源: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虽然谁都不想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了解以下几点,遭遇意外时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发生事故后,要尽可能保护现场,作为伤者,在被送上救护车到医院进行救治之前,可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虽然谁都不想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了解以下几点,遭遇意外时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发生事故后,要尽可能保护现场,作为伤者,在被送上救护车到医院进行救治之前,可以寻求周围群众的帮助。用手机进行拍照、录像,记录现场基本情况,因为此时交通事故责任还未划分,如果后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满意,想要复核事故认定书或者固定事故相对方的身份信息,这将是您手里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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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有些交通事故成因无法认定,从而无法划分事故责任。如果对交通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不认可,请记住:
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次日起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向做出该事故认定书的交通大队或者其上一级交通管理局递交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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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者伤势较重,医疗费用已无力负担,且交通事故相对方的司机与保险公司均拒绝垫付医疗费,伤者本人或家属可以与医院的医务部门联系,尝试申请道路救助基金进行医疗费的垫付,待后期伤者拿到赔偿后再进行偿还即可,一般道路救助金垫付医疗费不超过19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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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相对方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伤者可以向其索要事故车辆的保险合同、司机驾驶证、电子驾照、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保单与商业险保单,尽量了解对方车辆的投保状况,也方便后期的保险理赔。如果对方不配合,也可以向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交通队调取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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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故的相对方是外卖骑手、快递三轮等非机动车,首先记住本文的第一条建议,进行证据保留,然后尽量与司机保持联系,索要其与所在平台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派遣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请求办案交警的帮助,调取对方工作所在的站点信息,与司机的站点负责人联系索要上述信息材料。因为一般骑手或快递车辆都有投保相应的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能够进行保险理赔。在实践中,此类商业保险一般会拒绝直接对伤者进行理赔,但诉讼中法官一般倾向于保险直接理赔给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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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之后,伤者究竟能向对方索要哪些赔偿项目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十四条的规定,能够得到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以及其他间接财产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有一些是以实际产生为准,而有一些要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与支出标准来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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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赔偿项目证据的保留,请注意:首先,伤者因就医或护理发生的实际损失,要注意发票的保留,如果在就医过程中有更换医院就诊,还要注意保留所有的诊疗记录,从而证明费用发生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请护工进行护理的,一定注意需要开具正规发票;其次,交通费根据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注意此处赔偿的仅为就医途中发生的交通费,同时也要保留相应发票,乘坐网约车的可以开具电子发票和对应行程单;最后,要注意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够不上伤残的,如果伤者是未成年或面部疤痕明显等其他特殊情况,也是可以拿到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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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所受伤害是否构成伤残,伤者可以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不建议直接搜索“XX处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诸如此类,因为人体伤残等级与工伤等级的适用标准不同,且该标准于2017年进行过更新,伤者可以直接持病例咨询专业律师和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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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够成伤残,伤者都可以向相关司法鉴定所申请进行“三期”鉴定,所谓三期为: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实践中,保险公司和法院对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认可程度还是很高的,如果伤者没有完好保存医生开具的假条或者医嘱的话,也可以在达到鉴定条件之后,申请相关鉴定。另外,鉴定费一般根据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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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交通事故造成伤者死亡、多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无证驾驶或酒驾的情况下,建议伤者或家属尽早联系专业律师介入,在一些不能达到直接理赔的案件中,制定正确的诉讼方案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伤者的利益。
参考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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