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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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NEWS 2023年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6日。
导读
NEWS
2023年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6日。
根据《规定》,“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该定义相对宽泛,如何判断信息属于“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存在一定模糊性,进而可能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准确识别网络暴力信息,区分其与舆论监督、善意批评的界限提出了较高要求。
《规定》在一般信息内容管理要求基础上,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治理中国境内的网络暴力信息提出了如下重点针对性要求。
1. 搭建网络暴力信息监测预警机制
准确识别网络暴力信息,包括搭建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明确细化网络暴力信息标准;
动态管理涉网络暴力重点账号;
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
2. 及时处置网络暴力信息
禁止创建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话等名义发布导向不良等内容的话题版块和群组账号;
强化直播和短视频内容审核。
3. 建立完善保护机制
事前:
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提醒等设置;
完善私信规则,允许用户根据自身需要设置仅接收好友私信或拒绝接收所有私信;
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门的网络暴力信息快捷投诉举报入口,开通网络暴力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简化投诉举报程序。
事中:
采取技术措施阻断网络暴力信息通过私信传输;
及时发送系统信息,提示当事人启动一键防护,当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公开环节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时,应协助启动一键防护;
提供针对网络暴力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
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信息举报,提供保护救助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事后:
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投诉举报并反馈结果;
依法处置违规用户,如限制账号功能、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清除新增粉丝、暂停营利权限等。
根据《规定》,未履行前述义务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处罚;前述规范没有规定的,或将被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被责令暂停信息更新。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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