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效应”,意指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没有修复,将会导致更多的窗户被打破,甚至整栋楼被拆毁。
在物业管理中,也存在诸多的“破窗效应”,而这种效应引起的都是不良的后果。效应的起点可能是源于物业管理服务的不到位、甚至是忽视、不作为、故意侵害等。例如,某个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小区时占用了某块公共绿地,若以“破窗效应”来演变,将会如何发展?
当其偷偷的占用了好久这块公共区域但发现相安无事之后,其可能会进一步占有大一点的公共区域,进而占有小区的公共收益,进而可能侵占小区的公共停车场、公共架空层,默许违规加建、私自出租租赁,进而逐渐的不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归自己占有使用,再进而直接的降低物业服务水准、提高物业服务费,最后或许即便你直接指名道姓的说他侵权,恐怕他也不会害怕和理屈的,反而以莫须有或者无理取闹的方式来跟你纠缠。
这样的结果,作为业主,肯定都不希望看到,但这样的结果却的确是现实存在的,而且可以说是因为业主的漠视和不理睬所引发的。每一次侵权或者违规如果没有被谴责、被惩罚,那么违法违规的成本就弱化消失了,进而因违法违规得到的利益被加强。这样就会给人一种强烈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违法违规者会自以为这样的行为可以逃脱制裁、可以收获利益,并认为被侵害者会默不作声、会装聋作哑、会不敢对抗等等。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古语也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每一个细小错误的延续,必将是大错。为什么现在业主或者业委会在针对部分物管公司或者开发商的侵权或违法行为的维权特别难?不为别的,因为这些敢于蔑视业主权利和忽视法律法规的人习惯了,习惯了犯错时大摇大摆、习惯了肆无忌惮、习惯了了从不低头认错,尤其是还要吐出已经吞下去的利益,更是难上加难。
如何破解物业管理中的恶性“破窗效应”
八个字“防微杜渐、团结行动”:
1、部分物业公司侵权行为一般不会直接的、正面的侵蚀到业主专有的权利,因为那是“肉搏战”,而是往往从共有共用的财产利益开始,这部分正因为是共有,所以每一个人都不专有,相对来说,大家也可能会忽视或者觉得与我无关,或者即便注意到了也不愿意做“出头鸟”,共有共用就这样一点点被侵蚀消耗…….
因此,从一开始就应该培养业主的“公共产权保护从自我做起”的意识,让每一位业主能够把共有共用的也“视如己出”,要在受到侵权行为时要能够发声、并且带动大家发声、带动业委会或者业主代表开展实施维权措施。
2、部分有侵权行为的物业公司也会采取蒙蔽的措施,忽悠业主,告诉业主不真实的事实、虚假的法律规定或者政策等,让业主自己怀疑自己,进而借机取巧。
因此,业主及业委会自身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也要加强,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学习、向政府部门询问、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等形式来加强业主对于法律知识和政府政策方面的了解,谣言不攻自破,业主也不再轻易受惑。
3、从整体来说,再强大的物业公司,人数也不会有小区的业主多,后台再硬的物业公司,也抵不过政府的权威。那么,他们敢肆无忌惮,其实不是因为他们强大,而是因为他们知道业主没有团结起来,他们也知道政府事情多,一般的纠纷基本是不告不理。
因此,需要让小区数十数百数千数万的业主团结起来,共同为小区的物业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提议建议,让业主主动起来,敢于依法发声和维权,能够敢于向主管部门揭示问题、善于申请政府处理违法行为(有没有效果是一回事,但做不做却是前提)。
4、没有物业服务公司一开始就冲着侵权取利违法取益而来的,必定是在小行为中逐步放大并转变了服务意识和取利模式的。
因此,业主应把这种侵权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要让它扩张壮大,明确的“亮红灯”,不仅亮红灯,还要求他限期改正,必要时追究责任,一定要警示他“违法有风险,取利有代价”。
综上,希望业主们在小区看见一些“破窗行为”的时候,能够唤醒权利意识,拿起维权利剑,勇于发声,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才能拥有和谐安宁且如沐春风的小区生活。
“破窗效应”在物业管理中的发展表象和防范方法
作者:王潘锋来源: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破窗效应”,意指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没有修复,将会导致更多的窗户被打破,甚至整栋楼被拆毁。 在物业管理中,也存在诸多的“破窗效应”,而这种效应引起的都是不良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