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华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0元。
被告人王某于2018年初,在向阿里巴巴客服咨询开网店的相关程序时,萌生冒充淘宝客服,通过网络实施诈骗的想法。之后,王某使用自己的手机搜索“付款失败截图”的相关图片,并对其与阿里巴巴的客服对话进行保存、编辑添加到QQ内,为实施电信诈骗作好准备。
之后,王某使用微信搜索附近人,有针对性添加昵称表明系微商的不特定自然人为好友,谎称其拥有网店想代卖微商所经营的产品,若产品销量好可考虑做其下级代理,以此获取目标人信任,待目标被害人提供产品图片、价格等基本信息后,王某便使用准备好的另一微信账号(混杂使用获取的部分被害人微信)添加目标被害人,谎称购买产品无法付款,并发送编辑好的“付款失败截图”,称无法对所购买产品进行付款。目标被害人添加图片中QQ后,王某使用手机登录该QQ号码,模仿阿里巴巴客服,谎称无法付款的原因系未激活收款功能,借此索要目标被害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绑定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目标被害人提供后,王某使用准备的新微信账号,或直接利用被害人手机号码登录微信,绑定被害人银行账号,为获取微信快捷支付验证码或绑定银行账号验证码,引诱被害人通过QQ提供,获取验证码后,便通过微信将被害人银行账号内现金转至微信零钱,再转至其准备的其他微信号,如提现失败,则继续引诱目标被害人提供真实绑定银行账号,骗得现金后即刻删除与目标被害人所有联系工具。此过程中若被害人对账户资金交易提出怀疑,则以频繁转进转出被害人账户的方式打消其疑虑,待被害人完全放松警惕后,冒充官方客服QQ提示交易出现故障,网店后台已将店铺内的全部资金进行清零冻结,需店主本人登录确认后方可返还,引导目标被害人添加其准备的冒充网店店主微信,店主微信谎称均为店内正当收入,如需返还需将对等数额转至微信方可解冻,待目标被害人转款后即刻删除所有联系工具,骗得现金均通过微信零钱或转入银行卡用于其购买、购买基金等个人挥霍。
通过这种方式,王某共实施诈骗作案12起,涉案价值共计222193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利用电信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电信诈骗案件数量有增无减,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尽管社会各方力量都在大力宣传谨防诈骗,仍有不少受害人上当受骗。尤其在网络活动高速发展的今天,电信诈骗形式多种多样,一不小心将陷入他人的骗局,被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本案中,各被害人为了将自己的商品卖出,轻易相信他人的谎言,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给骗子,结果造成财物损失。通过本案,法官呼吁广大群众,在进行各种网络交易时,请通过正规网站进行,在陌生人要求提供涉及个人财物安全等相关身份信息、账户及密码时,不要轻信他人,一般不予提供,谨防上当。希望广大群众多关注媒体报道、社区警情提示和电信部门、银行机构的宣传,遇到类似情况时不轻信、不上当,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遇到可疑情形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映,促进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法官在此正告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敢于以身试法者,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冒充“客服”诈骗微商屡屡得逞 法官:敢以身试法必粉身碎骨
作者:张媛媛来源: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月27日,华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