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商标惹纠纷,“小爱同学”唤醒词受法律保护!

来源:万慧达知识产权

文章摘要
近日,温州中院就陈某、深圳市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抢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公司”)“小爱同学”商标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认定陈某、深圳市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大量抢注“小爱同学”商标、发送律师

近日,温州中院就陈某、深圳市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抢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公司”)“小爱同学”商标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认定陈某、深圳市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大量抢注“小爱同学”商标、发送律师函及销售宣传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小米公司的“小爱同学”作为唤醒词、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的名称以及搭载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的智能音箱的商品名称,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小爱同学”的应用场景扩展到大量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故“小爱同学”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陈雄在明知小米公司“小爱同学”知名度的情况下,在近3年间在21个类别上批量申请注册“小爱同学”相关商标,显然超出正常商业的需要,且其关联公司大量注册与京东公司智能品牌相同的“小京鱼”“京鱼座”商标等,具有明显商标抢注及攀附商誉的故意,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对小米公司的不正当竞争。陈雄向小米公司关联公司发送律师函的行为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在本案判赔方面,法院进一步认定小米公司为异议、无效宣告陈雄抢注的“小爱同学”相关商标、因陈雄名下商标自身商标被驳回复审及后续商标行政诉讼的代理费及杂费等费用为小米公司产生的实际损失,且综合考量了上述损失、陈雄发送律师函对小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干扰所产生的损失及本案的维权费用等因素后,判决陈雄赔偿小米公司120万元。
万慧达知识产权在本案中代理小米公司。笔者认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家居行业日趋繁荣。各大互联网公司均推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设备并给予其特定的“唤醒词”,也有相当多的“唤醒词”产生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故而滋生了大量抢注“唤醒词”为商标的行为。而就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并无条款明确“唤醒词”属何种民事权益,本案从“唤醒词”的知名度出发,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具有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唤醒词”进行保护, 明确了经使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唤醒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合法权益。
同时,针对“唤醒词”可以在何种范围的商品/服务上进行保护,本案判决也进行了分析。就本案而言,小米公司在其手机、电视、音箱等多个产品中均搭载了“小爱同学”唤醒词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用户可以通过呼叫“小爱同学”与其进行交流、控制多种智能家居,如电风扇、电饭煲、空调、扫地机器人等,适用智能家居、智能出行、智能学习等多种场景。由此可见,“唤醒词”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应用场景可扩展到大量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与各类可搭载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的产品均可建立关联性和识别性。
最后,本案判决也从企业在被抢注商标时,需额外付出关于驳回复审、无效宣告等行政程序与诉讼的成本的角度,对企业的成本和损失进行了弥补。
此类案件中,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在诉讼中证明“唤醒词”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且产生了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作用。故涉及此类业务的企业,可在日常使用中,积极收集保存“唤醒词”相关的知名度证据,并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对抢注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等程序。在同一主体集中大量抢注的情况下,可考虑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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