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国内互联网史上最高罚单,420173184元,因违规自建网络

来源:网络法实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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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公告。其中对上海莹嘉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电信业务的行政处罚金额,没收金额与罚款金额合计为420,173,184元,创下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的最高额罚款记录。

9月5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公告。其中对上海莹嘉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电信业务的行政处罚金额,没收金额与罚款金额合计为420,173,184元,创下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的最高额罚款记录。
上海莹嘉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为: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043,296元;
3)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315,129,888元。
上海倍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为: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94,874.19元;
3)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5,384,622.57元。


据了解,最近有一批违规自建网络从事电信经营的企业接到通信管理部门开出的巨额罚单,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处以经营额三倍至五倍的罚款。
2017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强调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行动开展后,工信部于2018年2月13日下发《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查处违法企业的函》(工信管函[2018]282号),通报了数十家违规企业。在该份文件中指出,违规企业主要分为三类:自建传输网络、开展跨境经营、层层转租带宽。百度网讯等企业在自建传输网络的名单之中。对于涉事企业,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会依法进行处罚。文件中明确指出,对被通信管理局认定为非法经营企业,要及时中断其经营性网络接入,防止其继续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对经核查认定为违规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要及时将其违规事实录入企业违法不良记录信息库。在违法企业整改合格前,电信管理机构依法暂缓审批其新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

2018年11 月 13 日,工信部在官网发布信息称,日前,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专项行动中,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约谈处理了 37 家企业。其中,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对百度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百度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具体而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对包括百度、鹏博士在内的十余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对拒不配合检查的百度公司,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结合举报线索,抽调了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专家组成了检查组,最终确认了百度公司的违规事实。
X钻井查阅当时的媒体报道,据21 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一位参与相关调查的知情人士说:“这次检查主要是对今年年初工信部 282 号文要求的贯彻实施,这些年来互联网发展速度极快,许多互联网企业大规模自建网络,系违规行为。这也是百度此次被查的原因。"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永江接受采访时说,互联网接入服务是互联网监管极为重要的节点。一方面,该服务是保证广大网络用户接入互联网的入口级服务,另一方面,也是将一些违法行为阻挡在安全可控的网络空间之外的服务。
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蓬勃发展,我国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无序发展的苗头也随之显现,亟须整治规范。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工信部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当时通知显示,清理规范工作重点主要有:
(一)加强资质管理,查处非法经营
各通信管理局要对本辖区内提供IDC、ISP、CDN业务的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杜绝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1)无证经营。即企业未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当地擅自开展IDC、ISP、CDN等业务。
(2)超地域范围经营。即企业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地域不包括本地区,却在当地部署IDC机房及服务器,开展ISP接入服务等。
(3)超业务范围经营。即企业持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超出许可的业务种类在当地开展IDC、ISP、CDN等业务。
(4)转租转让经营许可证。即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技术合作等名义向无证企业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提供资质或资源等的违规行为。
(二)严格资源管理,杜绝违规使用
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对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切实整改以下问题:
1.网络接入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强线路资源管理,严格审核租用方资质和用途,不得向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IDC、ISP、CDN等业务的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
2.违规自建或使用非法资源问题。IDC、ISP、CDN企业不得私自建设通信传输设施,不得使用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
3.层层转租问题。IDC、ISP企业不得将其获取的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转租给其他企业,用于经营IDC、ISP等业务。
4.违规开展跨境业务问题。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目前,国内相关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之前百度被处罚就类似于没有拿到牌照,却经营了这个业务。
根据现有的《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或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若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应当处以 1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应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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