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2年7月5日,王某通过电话联系A大药房购买了5支卡莫斯汀注射液。同日,该大药房向王某开具金额为11400元的发票一张,王某通过现金及转账方式并足额支付A大药房11400元。2022年7月6日,A大药房通过闪送方式向王某送达药品,后王某发现药品已于2023年7月3日过期。医生当时告知该五只注射液早已经过期,如果用于病人治疗,将产生严重的后果。由于病人病情紧急继续用药,王某先行与A大药房联系并办理了换货事宜。7月6日,A大药房承认药品过期并以微信转账方式提出500元赔偿,王某没有接收。
2022年7月中旬,王某父亲过世。
2022年8月,王某提出诉讼,请求A大药房予以十倍赔偿,即114000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A大药房唯一股东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所律师作为王某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法律规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及律师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A大药房提起诉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要求A大药房唯一股东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因药品属于事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产品,对药品安全必须实施最严格的要求,因此本案受害人王某及律师主张,除向A大药房及其关联股东公司销售过期药品主张损失责任外,同时主张惩罚性赔偿,即请求支付所购买药品价款十倍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三、责任纠纷及争议焦点分析
(一)A大药房是否应因销售过期药品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
1、A大药房认可双方存在药品销售法律关系,且购买的卡莫斯汀注射液已经过期三天的事实,但在知晓药品过期的第一时间就积极与王某沟通解决问题并换货,严格按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履行了召回以及及时更换药品的义务,相关必要费用如闪送费等都是由该公司承担的,且认为并未耽误患者治疗或造成实际人身或财产损失;
2、因此A大药房认为,针对王某提出的十倍赔偿受害者的概念应当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本案中药品并未实际投入使用,没有给王某及其亲属造成实际身体上以及财产上的实际损失,没有法律以及事实依据。
3、此外,A大药房也提出,侵权责任的认定需要王某举证其父亲离世与销售药品过期存在因果关系,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如A大药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其唯一股东的B公司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1、B公司提交了A大药房以及B公司各自的营业执照、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出具了关于A大药房2020-2022年三年期的审计报告以及2023年5月30日出具的关于B公司2020-2022年三年期的审计报告,以此证明A大药房与B公司有独立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各自分别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且结合审计报告足以证明双方均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两套符合会计准则的账目,财产完全独立,不存在混同;
2、王某及其律师主张营业执照、章程、财务制度与本案无关,两份审计报告分别是二被告各自三年期的内部审计,并不能有效证明双方财产独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法院查询证实,B公司为A大药房的唯一股东。
四、案件结果
1、本案中,A大药房作为药品销售单位,在销售产品时应具备严格的核验制度,现其销售的药品为已过标明保质期的药品,应认定其对此明知。A大药房认为因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而不应赔偿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未予采纳;对王某要求十倍赔偿的主张予以支持。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因此判决B公司承担本案连带责任。
五、律师建议
如药店销售过期药品
(一)可以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过期药品是属于劣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 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 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 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销售过期药,未造成人员伤亡,能主张十倍赔偿吗?
作者:刘果来源:法德东恒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22年7月5日,王某通过电话联系A大药房购买了5支卡莫斯汀注射液。同日,该大药房向王某开具金额为11400元的发票一张,王某通过现金及转账方式并足额支付A大药房1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