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如何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文章摘要
前言 笔者在执业过程中接受法律咨询时,经常碰到无法拿到离婚判决的当事人来问:“为什么法院总是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予判决离婚?

前言
笔者在执业过程中接受法律咨询时,经常碰到无法拿到离婚判决的当事人来问:“为什么法院总是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予判决离婚?”其实,离婚诉讼不同于其他的诉讼案件,在提交证据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向法院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感情是否破裂往往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对于当事人来说经常难以提供具体证据,但这也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时的原则界限。
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具体认定标准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给对方配偶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这里的家庭暴力,不仅包括单纯的身体上的殴打,还包括心理上和感情上的妨害和困扰,如纠缠不休、打骚扰电话和恐吓。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予治疗、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的行为,上述行为强调持续性、经常性。遗弃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重婚,而重婚的事实不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构成犯罪。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出轨或一夜情,并不构成重婚。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构成这一离婚法定事由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配偶一方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教育、劝说屡不改正;二是配偶一方因恶习不履行婚姻义务,夫妻难以共有生活。其他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好逸恶劳等,屡教不改的,也可以作为离婚的事由。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在案件实务中,法官通常通过了解哪些问题来综合判定“感情破裂”?
1、了解婚前情况
法官通常会了解“双方怎么认识的”,“是不是相亲认识的”,“婚前认识时间多久,是否闪婚”,“婚前感情如何”,“婚前是否充分了解”等。这些问题都是判定双方“是否有婚姻感情基础”,是否符合“婚姻夫妻感情薄弱”。
2、询问婚后情况
法官可能要询问的问题有:“双方是否有孩子?”应当注意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否则必然导致孩子抚养权分割出现困难;“双方婚后感情如何?”这个问题是判定感情是否破裂,当事人应当把握住这一点进行举证,如家暴、不良生活习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双方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以上。
3、双方目前现状
双方是否已经分居?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异地居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分居”是夫妻因感情问题拒绝共同生活。有证据证明分居两年以上可以判定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包括(1)书证: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等;(2)人证: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感情确已破裂”仍然无法离婚的情形
1、保护军婚
《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例外情况: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2、限制男方离婚诉权
《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标准的客观化标准尚未制定,逐一列举的方式也难以穷尽,对于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我们需要理性对待“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法律规范和裁判说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针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积极搜集证据材料。同时有意识地收集同事、同学、居委会等证人证言,发生冲突的报警记录,起草过的离婚协议,双方谈离婚的录音,涉及感情破裂、承认分居满两年等自认事实,存在过错的证明材料。除此之外,请记住,世上没有离不掉的婚,多次起诉离婚是对感情破裂最有利(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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